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中心小学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1.关于入学年龄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

     2.确保符合政府规定的、户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3.关于到学区外学校就读规定。根据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新生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就读划定的学区学校,而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学区(包括区外)公办学校,后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回原籍就读的,则不再视作原学区学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和镇(街道)统筹安排。

     4.在确保本学区的学生入学后,尚有空余学额时,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路教教〔2020〕8号)的要求,在当地镇政府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参与、监督下按批次组织招生工作。招生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符合同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少年的报名过时不补。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少年人数不足空余学额时,全部录取;超过空余学额时,第三批根据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的原则,第四批根据社保办理时间长短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报名办法1

     2020年义务教育新生报名统一在网上办理,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中的路桥区义务教育报名入口,选择公办学校,再点击新桥镇中心小学进行报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在“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登记的,不再受理。

温馨提醒: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



报名办法2

     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将左上方“站点列表”设置为“台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选择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在线办理-路桥公办学校入学,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温馨提醒:

1.家长在上传资料时,一定要上传清楚的图片,如果图片不清楚,会影响审核。

2.平台的开放时间:6:00-22:0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新桥镇中心小学


 (1)第一批次:户籍在学区内的、符合政府规定的。

(为了与网上报名批次一致,接下去一批为第三批。)

(2)第三批次:学区内有房产证且学区内“四证”。

(3) 第四批次:学区内有房产证。

(4)第五批次:学区内“四证”。


新桥镇长泾小学、新桥镇求是小学


(1) 第五批次:户籍在新桥镇内或学区内有房产证或学区内有“四证”。

(2) 第六批次:

①户籍在台州市三区内且本区内有“四证”的。

②户籍在台州市内且本区内有“四证”的。

③户籍在浙江省内且本区内有“四证”的。

④ 户籍在浙江省外且本区内有“四证”的。

     “四证”指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4〕31号)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具体为:①户口簿;②《浙江省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备案的“暂住人口登记表”(台州市区的不需提供);③监护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应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凭证;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中心校第四批招生对象,“四证”中《浙江省居住证》或暂住人口登记表”及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时间须连续满三年以上(截至当年8月31日)。完小须满三个月以上。 


      1.家长网上报名(6月14日-19日):登陆“入学服务平台”如实认真填写适龄儿童(青少年)及家长相关信息,并选择一所学校报名。若路桥户籍学生选择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务必在7月5日—6日重新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更改选择学区内的公办学校报名。

     2.报名对象信息核验(6月22日—7月1日):公民办学校对报名对象信息进行核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将第一时间告知家长,请家长在报名时一定要输入常用的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3.公办学校按批次网上录取(7月2日-7月12日):各公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7月2日—4日对已申报且符合第一批次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7月7日—8日对符合第一批次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补报学生进行录取。7月9日—12日对其它批次的学生按批次录取。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依次启动下一批次招生(在确保第一批次招生前提下,如空余学位少于招生计划数3%的,报经区教育局同意,可不再启动下一批次招生)。同一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第三批根据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的原则,第四批根据社保办理时间长短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1)户籍指适龄儿童本人的户口登记,报名时以户口簿为准。

    (2)房产指适龄儿童监护人的住宅,不含商业用房和工业用房,报名时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且必须是监护人全权所有。如适龄儿童的父母是独生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可视作等同父母房产;如适龄儿童的父母在路桥区内无房产的,可凭父母户籍视作父母户籍地有房。

     (3)报名材料:新桥镇内常住的适龄儿童,在“入学服务平台”中如实输入户籍、预防接种证、家长房产等信息,符合各级政府2012年前规定招生条件的还须上传相关单位证明等原件照片。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在“入学服务平台”中如实输入 “四证”信息(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以单位名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该单位须在报名学校相应的镇街道内,以个人名义缴纳的须缴纳在路桥区社保中心,“社保缴纳清单”家长可通过关注“路桥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注册后获取或“浙里办APP”或“支付宝APP”申请“社保证明打印”服务,生成参保证明PDF电子文档)。

    (4)学区内户籍与房产在学生就读期间不得随意迁移和转让,如房产转让的,根据居住与户籍一致原则必须随迁户籍,教育部门根据户籍迁移情况办理学籍迁移手续。

   (5)各校要严格审定报名材料,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进行审核,逾期不补。

招生咨询电话:

     中心校:(0576)89215250   89207800

     长泾小学:13566428257

     求是小学:13626651897

招生举报电话:(0576)89207818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新桥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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