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结果不是最终的录取结果,最终的录取结果以现场报名审核结果为准。
2.报名结束后,新迁户口适龄儿童家长可于7月1日上午9时至7月10日下午6时,登录“惠上学户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初审通过后于8月5日至8月6日到所属学区的学校申请学位,如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3.已在网上初审通过,但未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的,可于8月5日或8月6日到所属学区的学校申请学位,如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4.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因未在网上预报名或其它原因导致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户籍信息的,由学校先审核受理,待相关职能部门核验通过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直接录取。
5.在惠城区工作、投资及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和国际人士申请随迁子女(港澳台籍或外籍)入读公办学校,持有惠州市特级、A、B类人才卡的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可于7月3日至7月7日到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惠城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公办学校。
6.因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7.凡对学位有争议的可向招生工作仲裁小组申请裁定。
(市教育局电话:2286381;区教育局电话:2677411。)
8.学校咨询电话:0752-3610917
9.本文章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惠州市第十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