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做好2023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办法》(惠阳教通〔2023〕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罗创宏校长:15017480774
1) 一年级招生90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
2) 二至六年级少量插班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申请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校教职工子女(须提供该校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2)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4)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
(1)申请一年级学位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出生证、幼儿园学籍信息表、监护人惠阳区内居住证及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惠州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1)学位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各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现场核验资料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独立的学生特征码,并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监护人。特征码是摇号录取及报名注册的凭证,监护人须保留至完成报名注册后。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本校六年级毕业生。
各学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学校通知已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摇号未录取的学生,自主申请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在“惠阳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或审核不通过的适龄儿童和少年,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录入学籍,并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学校给予核减2024年招生计划、停止2024年招生资格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