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惠州市永湖镇日新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我校义务教育一年级新生招生坚持“划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户房优先原则。我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我镇吊沥村、乌坭埔村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均具有一个就近的公办学位,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下同)积分入学。

(三)公开公平原则。我校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计划




2022年秋季学期,我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5,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


四、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此日及之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  


五、招生批次



第一批:拥有永湖镇日新小学学区内(吊沥村、乌坭埔村,下同)户籍且父母(或本人)拥有学区内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拥有永湖镇日新小学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永湖镇内户籍且现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以上三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是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二是适龄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明;三是(指第一批)所属学区内房产证(不动产证)及近三个月内的水电缴费发票。(复印件一式两份)

      此三批申请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凡经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属实(一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则取消申请入学资格)且符合招收条件的,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告知书。如所登记人数超过招生数时,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满额为止,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登记和录取。


第四批 :非永湖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此批对象须参加“积分入学”)。

      1.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非永湖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参加积分制入学(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见附件2):

       非惠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持有有效居住证满3个月(居住地址必须在惠阳区内)、连续参加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3个月的非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住证”和“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必须包含2022年3、4、5月三个月在内)。监护人具有惠州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2.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一是学位申请表;二是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提供居住证明(惠州市外户籍);三是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学区范围内的水电缴费证明材料);四是适龄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五是由惠阳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以证明材料积分(一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则取消申请入学资格)。

      此批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按学校录取完第一、二、三批次适龄儿童后所剩余的学位数量,以参加积分制入学的非永湖镇户籍适龄儿童的所得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学位录完即止。


六、学区划分



日新小学具体学区范围,即吊沥村、乌坭埔村辖区内。


七、申请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年级新生:第一、二、三批申请对象由监护人带《惠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本人户口本、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学区内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等到我校提交申请资料(需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现场核验”方式报名。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预)报名

网上(报名后,一年级的第一、二、三批新生申请对象由监护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申请学校,由我校教师协助登录网上系统申报,现场打印《2022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表》,经监护人核对准确无误后签名确认。监护人可以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登录“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申报情况和审核结果。

第四批申请对象按“积分入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程序和方式



1.我校按照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

2.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若申请学生数少于我校剩余学位,学校应如数录取;申请学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未录取者将在区教育局的统筹下由永湖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3.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位,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若申请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位,学校应如数录取;申请学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未录取者将在区教育局的统筹下由永湖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4.第一、二、三批补申请。第一、二、三批错过申请时间的须提供相关的证件资料到我校提交申请资料,补申请的适龄儿童的信息由我校如实录入申请系统,审核通过的予以统筹安排到我校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5.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于2022年6月11日前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永湖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调配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1)在我镇投资或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我镇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的,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①国际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②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④在我镇投资或就职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相关信息材料。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3)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4)符合其他政策法规照顾的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

6.我校按上述程序招录前三批(含补录批)及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位,采取网上公开统一接受申请,独立组织实施“积分入学”方式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6月17日前,公布我校“积分入学招生指标 ”,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uiyang.gov.cn)和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惠阳区教育局页面通知公告栏目(http://zwgk.huiyang.gov.cn)、“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均可查询。

(1)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

异地务工人员(含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及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但在我镇申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为其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在我校积分入学时,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①持有在永湖镇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居住地所属学区内)。

②在学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监护人或随迁子女在学区内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自建房、拆迁协议等证明及近三个月水、电部门出具的缴费发票;B.监护人在学区内租赁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已在惠阳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本镇相关部门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C.我镇事业编制人员在单位住所居住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租赁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单位住所属学区内;D. 监护人在学区内个体经商,提供房屋相关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注册证明等佐证材料)。

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

(2)积分入学流程

①积分申请:申请对象由监护人带相关资料到我校申请,由我校教师协助登录网上系统申报,现场打印《2022年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经监护人核对准确无误后签名确认。监护人可以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登录“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和审核结果。

提供材料:《惠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本人户口本、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惠阳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购买社会保险(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惠州市外户籍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加分项目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积分审核:有关职能部门按照《2022年永湖镇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以下简称 “指标体系表”,见附件2),对监护人积分情况予以审核。

③公示及申诉。我校将积分核定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其中分数相同者按指标体系表中的“指标编号”顺序依次进行比较排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④对本人的公示积分有异议的监护人,可于公示期间向我校申请复查。

⑤安排学位。我校根据今年本校的招生计划,按照异地务工人员积分核定结果安排随迁子女入读。

⑥领取入学告知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入学告知书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⑦报到注册。随迁子女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该监护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积分自动失效。

九、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向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提供户籍证明材料的办证时间截止于2022年5月30日。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截止于2022年5月30日。

(四)适龄儿童在居住地所属学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惠阳区不动产档案馆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无房),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申请资料。

(五)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惠阳区不动产档案馆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唯一房产),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递交资料。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惠阳区不动产档案馆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房产状态),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申请资料。

(七)因特殊原因或超计划数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和永湖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相对就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

3.残疾儿童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申请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就近或相对就近学校随班就读。

4.祖籍在学区内,适龄儿童户籍非本镇,随父母或祖父、祖母居住在学区内,监护人需提供书面申请书、身份证、户籍关系、出生证、所在村委证明(需证明适龄儿童身份及居住情况)等佐证材料,经学校走访调查核实后,到祖籍所在地就近或相对就近学校随班就读。

以上四类特殊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有关证件资料于2022年6月31日前到对应的公办学校提交申请资料。


十、工作要求



(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做好招生政策宣传。本方案制定之后,上报镇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将及时向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扩班、增额。招生结果要按录取批次第一时间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网学校公告栏公布。

(三)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严禁学籍造假行为。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四)建立招生督查制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督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接受处理。适龄儿童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社保、居住证、水电费发票等证明材料的,将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十一、本方案由日新小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2-3714745(永湖镇日新小学),0752-3826599(区教育局教育股)

监督电话:0752-3826566(区教育局信访室)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日新小学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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