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市双城区实验小学招生公告,含学区范围划分和招生咨询电话

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市双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双城区实验小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和办法


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要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房照或机打发票)一致且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

1.招生对象: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91日至2015831日前出生)、具有我校学区常住户口或在我校学区居住且符合在我校学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2.基本原则 :按学区就近入学。

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跨学区招生。

我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用“四老”(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住宅产权证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适龄儿童在“四老”户籍上必须是报户出生;

二是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有一人的原始户籍就在“四老”户籍上(没有户籍迁移痕迹),可视同“两个一致”。

 学区内学校优先招收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分类登记,如学区内仍有空余学位,按以下序列招收适龄儿童入学,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分类标准


第一类:

学区内有房产(能提供房照或机打发票),学区内有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在学区内、住宅地址也在学区内可视同一致)。 (用四老住宅产权证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适龄儿童在四老户籍上必须是报户出生;二是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有一人的原始户籍就在四老户籍上,没有户籍迁移痕迹,可视同两个一致)。如房主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需提供结婚证证明父母夫妻关系(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 

第二类:

    学区内有房产(能提供房照或机打发票),房产为适龄儿童监护人所有;但学区内没有户籍。住宅产权证地址在学区内且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但户籍地址不在学区内(学区内有住房,没有户口)。学区内有房产( 提供不动产证、房照或税务局开据的机打发票视为学区内有房产) 。(用四老住宅产权证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适龄儿童在四老户籍上必须是报户出生;二是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有一人的原始户籍就在四老户籍上,没有户籍迁移痕迹,可视同两个一致。)如房主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需提供结婚证证明父母夫妻关系(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


   第三类: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经入户调查,其父母在学区内有一手住房,但不能提供其父母名下在学区内的住宅产权证书或机打发票,只能提供手写发票和购房合同的,且整个小区均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同时还要提供一年的电、暖、物业费收据。

     新入住楼盘,金园一品,需提供税务机打发票、合同书、维修资金票据。


>>>学区范围




>>>家长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电子一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 

2.房主、监护人身份证;   

3.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机打税票、贷款房产需提交不动产证抵押证明、贷款合同、银行还款流水,手写发票及生活票据等相关佐证材料。);

4.适龄儿童(201491日至2015831日前出生)所在户籍簿、监护人户口簿;

5.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监护人(父母)结婚证(离异家庭出示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6.疫苗接种证。


>>注意



适龄儿童家长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如下图写明基本信息,于6月15日至6月1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到4:00,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实验小学门卫,待学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家长听通知持材料收据取回原件,学校留存复印件。请各位家长到校时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线上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6月15—23日,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2.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9日,进行报名信息核验;

3.确认录取结果。7月20日—7月22日,完成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双城区实验小学校入学告知信息。






>>>线上报名方法

1.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哈尔滨教育云平台】。

2.点击【招生公告】查看相关政策通告,操作指南等。

3.点击【申请报名】微信授权后,进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注册、登录进行线上报名。

 

重要提示: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相关事宜说明


     1.填报人需保证入学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欺骗行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系统平台关闭后,所有提交信息不予更改,如因填报人填写信息有误贻误入学,后果自负。
   3.特别注意:
     严禁提供虚假证件,如有违者,相关部门将追究法律责任。
   4.特此提示:
    本校只招收能提供实验小学校学区内房产证或机打发票的学生入学。
   网上注册报名详细操作流程请登陆平台查看报名须知。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早830——1700

孙校长:18645000071

关老师:187460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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