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增城开发区小学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增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增教字〔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宁西街、永宁街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我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广州市增城开发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成立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树德

副组长:何菲菲

成  员:欧阳锦贤、赵智艳、黄伟枫、陈柳华

工作职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增城开发区小学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小学校四楼小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主要职能是开展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招生的相关工作。联系人:黄伟枫;联系电话:18022304846(学校座机,下班时段无人接听)。

二、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于开发区小学地跨两个街道(宁西街、永宁街),因此不同属地按照各自镇街的招生方案执行:1.属于宁西街属地的学生由宁西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 2.属于永宁街属地的学生由永宁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招生地段,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三)人户一致原则。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经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

三、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已入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当年小学招生范围内。)

(二)招生规模及范围。


四、入学程序

1.网上报名。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由于现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接触,学校不提供现场网上报名服务。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登记有效后,于5月22日至24日(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并报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5月31日前,各公办小学将审核符合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名单和资料交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复审和确认,同时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6月10日前公办小学确定地段生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6月26日进行公办小学新生注册。说明:家长在网上报名要如实填写信息,并签署入学资料诚信承诺书,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学校招生范围、现场审核资料的有效性作为学位安排的最终依据,如因家长弄虚作假或更改隐瞒信息导致最终录取失误,后果由家长承担。


2.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时,须带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带上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用一个牛皮档案袋装好,填写好档案袋封面内容并写上联系电话)


①户口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有效居住地证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经永宁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出具审核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2020年8月31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提供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拥有该房产50%以上(含50%)份额。


适龄儿童的父母没有房产(在广州市范围内没有房产),使用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申请入学的,房产权属为祖父母全权所有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100%)共有。申请学生户籍地址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地址相同的,按“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安排学位。提供租赁备案证明作为住址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必须核查是否有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外广州市内户籍的,核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户籍的,核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入学镇街内无房产),无房产证明需要申请人提供房产查册有关证明材料。已租赁给他人居住的房产,如果已使用申请入学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再为房产业主或其他承租者安排该房产学区的学位,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

      ③儿童的医学证明。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暂时不收,开学后由学校统一收集交防疫部门查验。


3.安排学位。

招生领导小组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街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具有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可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学位安排顺序如下:

⑴在学区范围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⑵在学区范围购买了住房或在广州市范围内没有自有房产、租住在学区范围且所租房子是唯一居住地,但户籍是学区范围外永宁街、宁西街内的适龄儿童;

⑶租住在学区范围且在永宁街、宁西街内没有自有房产,户籍不在学区范围的永宁街、宁西街适龄儿童;

⑷在学区范围内有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的政策性照顾学生(含抗击一线医疗工作人员子女);

⑸户籍在学区范围,但住房在学区范围外的永宁街、宁西街户籍适龄儿童;

⑹在学区范围购买了住房或在广州市范围内没有自有房产、租住在学区范围且所租房子是唯一居住地,但户籍是永宁街、宁西街外增城区内的适龄儿童;

⑺租住在学区范围且在宁西街内没有自有房产,户籍是永宁街、宁西街外增城区内的适龄儿童;

⑻在学区范围购买了住房或在广州市范围内没有自有房产、租住在学区范围且所租房子是唯一居住地的增城区外广州市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⑼在学区范围内有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且符合省、市及本区高端人才管理细则的高端人才随迁子女,增城开发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及港澳居民随迁子女。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适龄儿童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则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入读宁西街其它公办小学。

五、其他

1.以上是按照增城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学校进行的解读,由于开发区小学地跨两个镇街,具体招生按照属地(宁西街范围或永宁街范围)分别执行各自镇街领导小组下发的招生方案。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3.本方案在实施期间,如上级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或本方案内容与上级政策表述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增城开发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研究、解释。

                                                                           广州市增城开发区小学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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