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小学,区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扬教发〔2020〕30号)精神,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信息登记
(一)招生对象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今年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
今年初一年级应招收15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时间
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于7月下旬开始招生,8月上中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
江都城区小学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规定入学条件、招生入学时间,区教育局于7月中旬前公布划定的公办小学施教区;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7月14日,城区各小学招生时间统一为8月1—5日。其他各镇小学招生原则上7月份结束。
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教育局中教科具体负责所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教育局在7月中旬前公布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城区各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25—31日。
教育局于8月底前组织指导所有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报到和阳光分班,9月15日前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9月30日前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三)信息登记
1.小学一年级招生信息登记。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由适龄儿童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教育局和学校指定的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公办小学办理信息登记等手续,接受资格核查。
2.初中一年级招生信息登记。全区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在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实行网上填报,上传相关材料,接受资格核查。
上述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民办学校登记信息。
3.城区初一年级招生信息登记。今年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采取网上填报和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信息登记时间为7月4日-7月10日。教育局会同各学校审核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内生源情况,并发放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书》。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1.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教育局将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施教区划分规则,为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施教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热点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由教育局在区域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施教区划定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施教区时要慎重稳妥,必须开展风险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和实施。
2.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长期固定居住在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或租住在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统称公租房)是确定该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拆迁户以拆迁安置协议为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均无房产,但户籍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就读学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施教区内的住房,初中应于今年6月30日前、小学应于7月31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
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报名登记不得超出区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教育局统一制定电脑随机派位招生操作规则,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公证机构全程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公开。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国际学校小学部招生: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直接全部录取;8月1日-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国际学校初中部和仙城中学招生: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方案(或者招生简章)和家长及其本人意愿,自主选报民办初中,进行登记,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7月25日-27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及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一次性全部录取。
电脑派位没有能够录取到民办学校的,由所属施教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兜底录取。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位派中以及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被录取,均表示该学生已被相应学校录取,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现场确认,完成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未到现场确认和完成报名、缴费、注册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公办、民办学校再次录取。
(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
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各镇各学校应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对《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的对象,科学安置应达100%。
(四)随迁子女及回城升学学生招生入学
1.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持有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100%安排公办学位,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江都区户籍的居民都不得作为江都区的流动人员,其子女不得作为流动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2.随迁人员子女等就读城区初中。持有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公办初中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居住证、父母在江都城区社保缴纳证明(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4—20日到区教育局中教科进行信息登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户籍在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但在外地就读并要求回城区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4—20日到区教育局中教科进行信息登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宏志班招生
1.全面完成宏志班招生任务。根据《关于推进教育民生工作的意见》(扬教发〔2020〕1号),全区新招收中小学宏志班1个。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凭民政部门核发的《江都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江都区特困职工特困证》等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于7月25—31日到区二中办理入学报到注册。
(六)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对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标准,规范落实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由教育局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就读。对上述人员子女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且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教育局在招生录取中实行计划单列。
以上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落实相应优待政策。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各镇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特点,让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法定义务。各学校既要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也要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做好疑似失学适龄儿童核查及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巩固率100%。
(三)实施热点高中指标生政策。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3年后中考时,全区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生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高中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招生分数线下50分之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一是坚决落实免试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2020年开始,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二是规范分班行为,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新生入学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教育局,将均衡分班方案、分班名单等公示材料留档备查。三是坚持标准班额办学,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严禁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四是严格学生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序时和规范招生。
(五)加大政策宣传和监管问责力度。各镇各校要加大对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家长和全社会全面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确保新政策的平稳实施。各地教育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对招生计划、过程、结果等实施监督。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中教科(86552865)、初教科(86532691)、党廉办(80802822)。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营造规范有序的招生秩序,全力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0日
1.《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新的政策性意见。省委、省政府也提出明确要求。今年3月、6月,省教育厅和扬州市教育局先后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作出了部署。为做好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我区制定了《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今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如何开展?
全区所有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于7月下旬开始招生,8月上、中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
江都城区小学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规定入学条件、招生入学时间,区教育局于7月中旬前公布划定的公办小学施教区;城区各小学办理招生信息登记时间统一为8月1—5日。
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教育局中教科具体负责所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教育局在7月中旬前公布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城区各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25—31日。
3.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年龄有何要求?在报名前家长需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今年全区所有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小学不招收不足6周岁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区教育局指定时间地点开展信息登记。需准备材料有: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和预防接种证以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等。
4.今年初一年级招生对象是什么?
今年全区所有初中一年级应招收15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对要求继续升学的学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5.今年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招生信息登记和具体的入学报到注册有何区别?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全省各地要研制开发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收集需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这就要求今年入学儿童少年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实行网上填报,上传相关材料,接受资格核查。信息登记为划分公办学校施教区提供基础数据,有助于教育部门了解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状况。信息登记时间早于正式报到注册时间半个月以上,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登记时并不明确就读学校。
为稳妥做好招生工作,今年全区小学招生仍然采取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全区初中招生全部采取网上信息填报的方式进行。
入学报到注册是指学生到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正式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或是民办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派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的学生到民办学校正式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6.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全面实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简称“公民同招”,是指全区所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都坚决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这个“同步”是指“同一个时间段”,并不一定是在“同一天”。
7.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教育局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施教区划分规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施教区范围,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确定一个公办学位,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热点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由教育局在区域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8.什么是电脑随机派位,由谁组织?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保证本校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热点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有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招生,由教育局统一制定电脑随机派位招生操作规则,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公证机构全程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公开。也就是说电脑随机派位是由教育局组织、公证机构参加的,而不是由学校来组织的。
9.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实行就近入学?
全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落实免试划施教区就近入学。教育局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为公办学校划定施教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最近就属于“就近入学”,也不是指学生所上的某一所小学距离某一所初中较近就属于“就近入学”。
10.就读江都城区中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居住在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的父母为产权所有人(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等,由教育局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就读。
城区小学、初中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江都区进城务工人员、回江都城区就读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产权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城区小学于8月1—5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城区初中于7月14—20日到区教育局中教科进行信息登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1.今年民办学校招生,选报有何要求?如何开展信息登记?
国际学校小学部招生: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国际学校初中部和仙城中学招生: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方案(或者招生简章)和家长及其本人意愿,自主选报民办初中,进行登记,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及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一次性全部录取。
12.选报民办学校出现是否被录取的不同情形后,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规定是什么?
对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公证机构参加,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及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
若适龄儿童少年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派中,可以回到原施教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以及在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被录取,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报名、缴费、注册。
若适龄儿童少年自愿选报民办学校,被电脑随机派中以及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选报的学生被录取,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放弃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公办、民办学校再次录取。是否选报民办学校以及选报哪一所民办学校进行选报信息登记是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的权利,一旦选报后服从电脑随机派位结果以及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直接被录取的结果也是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的责任。学生和家长在是否选报民办学校以及选报哪一所民办学校时应慎重决定。
13.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
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学校要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也可以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新生入学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区教育局,将均衡分班方案、分班名单等公示材料留档备查。
14.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施教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地区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依法对特殊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对《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的对象,科学安置应达100%。
15.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抚对象包括哪些?
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对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都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标准,规范落实优抚政策。
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
上述对象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文件优先安排就读。上述人员子女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且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录取中实行计划单列,可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16.随迁子女如何入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全区范围内,各地持有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100%安排公办学位,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
报名时,须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的居住证、父母在江都区社保缴纳证明(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7.今年宏志班如何招生?
今年,继续由江都区第二中学举办初中宏志班。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凭民政部门核发的《扬州市江都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扬州市江都区特困职工特困证》等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于7月25—31日到江都区第二中学办理入学报到注册。
18.今年入学的初一新生,在2023年中考时享受热点普通高中定向指标生政策有何规定?
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3年后中考时,全区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生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高中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招生分数线下50分之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上不设分数底线。学籍和就读学校一致且在该校读满三年的学生方具备定向指标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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