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考招(202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相对就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范围
雷锋街道雷锋村、荷花塘社区居民适龄子女,东方红街道和沁园安置小区、荷叶坝村居民适龄子女,以及该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三、招生办法
(一)按基本条件招生
1.学区范围内居民子弟: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雷锋小学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雷锋小学学区范围内持续合法居住和务工一年及以上,并且参保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
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放宽。
(二)按生源排序招生
小学新生招生严格执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长发(20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 27号)等文件要求,由教育局划分学区范围,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明确入学生源排序。严格按照下列五类排序: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严格控制班额容量,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文件要求,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其他年级不再新增大班额。部分学区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本区学区划分情况最终解释权属高新区教育局。
01
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有我校学区范围内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妥的,以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02
有户无房(第一类)
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我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在长沙高新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产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我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在长沙高新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长沙高新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我校学区范围内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03
有房无户
3.有房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高新区有多套房产,但户籍没有迁入长沙高新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04
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我校学区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高新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05
无户无房
无户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高新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我校学区范围内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连续满一年)等相关材料,以当前居住证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备注:此方案中所表述的“房”、“户”仅限于雷锋小学学区范围内。
具体时间安排
1.小一新生网络报名:4月15日—4月30日(按要求提交资料)
2.小一新生(1-4类)资料现场审核:5月30日8:30—16:00
(按要求准备好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地点:教学楼)
3.小一新生(第5类)资料现场审核:6月13日8:30—16:00
(按要求准备好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地点:教学楼)
4.插班生登记:7月15日—7月31日
(按要求在保安室如实登记相关信息。转学插班均需视学位情况酌情解决,因学位紧张无法接收的符合条件的插班生,由学校保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分流。具体面审时间等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通知,所需资料与小一新生资料基本相同,不需学前教育证明,需补充《素质报告书册》。)
备注:预录取名单公示、录取通知书领取等事宜,请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校门口粘贴公告。
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家长需准备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和复印件(学校存档),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尽量集中复印在2—3张纸上,便于学校存档。
1.学区范围内居民子弟(1-4类):
(1)身份证。(父母双方)
(2)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要提供)
(3)出生证。(新生户口和房主户口在同一户头则无需提供)
(4)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除了医院出具的查验证明,(雷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根据岳麓区卫健委及教育局文件要求,今年除免疫规划疫苗需按要求接种完之外,新增自费EV71灭活(手足口)疫苗、水痘疫苗、腮腺炎疫苗、流感疫苗的查验。)
(5)学前教育证明。(今年学前教育证明教育局有新要求,在区属公办幼儿园及在合法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幼儿园统一组织登记,报教育局确认,再由在读幼儿园发放证明。在区外合法幼儿园(含公、民办)入读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幼儿园登记,来校审查时将发放《长沙高新区适龄儿童学前教育登记卡》统一模板去所在幼儿园盖章,小学入学报名时提交入读学校审验后报教育局确认。)
(6)新生寸照一张。
(7)房产证。(若房产证原件在银行只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
(8)第二、四类居民子弟需提供:
①长沙市无房证明。(由长沙市房产局开具,父亲、母亲和新生,若是二孩家庭需加上二孩的无房证明,一家人都要出具。)
②学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加社区盖章)
(9)第四类居民子弟还需提供:长沙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为最近一年连续缴费流水清单,加盖人社局公章。)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第5类):
上述“学区范围内居民子弟”(1)到(6)项资料。
(7)居住证明。(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居住地址为我校招生范围,签发日期为2020年2月29日以前,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8)长沙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养老保险为最近一年连续缴费流水清单,加盖人社局公章。)
(9)从业证明或营业执照。(私营业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10)学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加社区盖章)
(11)长沙市无房证明。(由长沙市房产局开具,父亲、母亲和新生,若是二孩家庭需加上二孩的无房证明,一家人都要出具。)
上述的居住证、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从业证明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或母同一人的资料。
补充说明
1.现场审核时需要提交《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请家长提前扫码(图1)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所属类别表格。
2.现场审核当天配合做好防疫工作:进入校园请戴好口罩,配合消毒,间隔一米有序排队。不相关人员不陪同(为配合防疫工作,本次现场审核资料,不需要带孩子),减少聚集,听从现场指挥。
3.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需同时提交体检表,请家长提前带孩子到三甲医院或雷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
4.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小学一年级严格控制大班额,班级人数控制在每班45人。2020年秋季我校拟招一年级4个班,三、五年级插班生若干名。
5.请各位家长微信端搜索关注“长沙雷锋小学”公众号(图2),重要信息将在此发布。咨询电话:13507419119(请尽量在上班时间拨打,如未及时接听,请短信留言告知具体咨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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