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我校学区范围内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雷锋街道桥头铺村(即原石塘村、马头村、桥头村)各组居民适龄子女;银华山庄、和润园社区、和康园社区、机电市场、枫林雅苑、雷锋农产品批发市场、谢家湾重建地、欣星大道、桥头佳苑社区居民适龄子女,以及该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三、生源排序方法
小学新生招生严格执行长教考招〔2020〕1号文件和高新区相关文件精神,由区教育局划分学区范围,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明确入学生源排序。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有长沙高新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妥的,以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高新区,其父母在长沙高新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产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高新区,其父母在长沙高新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长沙高新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长沙高新区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长沙高新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高新区有多套房产,但户籍没有迁入长沙高新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高新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高新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高新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高新区辖区内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备注:本方案中涉及的“房”“户”仅限于雷锋第二小学学区内。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本地户口或购房业主子女:排序方法中的第1—4类。
请准备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尽量集中印在2—3张纸上,最好双面复印。
(1)户口簿(复印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一年级新生)。
(2)身份证(复印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3)出生证(复印有名字的一页)。
(4)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购买合同及契税发票)。
(5)学前教育证明(区统一模板,直接交原件,不需复印)。
(6)预防接种证明(带预防接种证到雷锋卫生院办理)。
第4类有户无房的生源需提供租房合同;第2类和4类还需提供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由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开具的无房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排序方法中的第5类)
请准备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尽量集中印在2—3张纸上,最好双面复印。
(1)户口簿(复印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一年级新生)。
(2)身份证(复印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3)出生证(复印有名字的一页)。
(4)学前教育证明(区统一模板,直接交原件,不需复印)。
(5)预防接种证明(带预防接种证到雷锋卫生院办理)。
(6)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我校学区范围内的居住证。(一年以上)
(7)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清单。(一年以上,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一致)
(8)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我校学区范围内从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9)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我校学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筹委会或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10)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开具无房证明。
上述的居住证、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从业证明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或母同一人的资料。
五、报名流程
1.2020年5月30日(周六):审核本地户口及购房业主子女(排序方法中的第1—4类)相关资料。2020年6月13日(周六):审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排序方法中的第5类)相关资料。
2.6月上旬开始,学校会依次上交生源名册和资料到区教育局审核。6月10日开始,会根据生源排序,通过公众号陆续公示预录取名单。
3.如有学位不够的情况,由学校进行登记,区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4.8月25日-8月26日,家长到学校门卫室领取《一年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报名要求
1.根据防疫要求,学校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家长分批错峰来校报名。学生统一不来校,请家长按短信通知的时间来校报名。
2.来校当天,请您戴好口罩,凭短信在校门口排队,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居民电子健康码,体温正常、查验通过方可取号入校。
3.未收到短信的家长,请于6月5日带齐所有资料来校报名。
七、插班生报名
报名资料:不需“学前教育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其余报名资料与小一招生的所需资料相同。
报名时间:7月24日(周五)
咨询电话:0731-88764599(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附件一:补充说明
1.严格按照生源排序录取小一新生,根据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下学期招收320人(8个班),如遇到生源超过学校招生人数的情况,学校进行登记并将名单上报高新区教育局,由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区内其他小学入读。
2.适龄儿童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3.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持共有房产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学区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学区指标。未满6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我校学区范围,但在我校学区无房产且不在我校学区范围居住或工作,小孩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5.我校将严格按上级通知要求,保障完全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因学位有限,为确保公平公正,我们将严格按上级通知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料进行审核计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附件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家长在往返学校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尽量乘坐私家车,注意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二、根据防疫要求,学校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家长分批错峰来校报名。学生统一不来校,请家长按短信通知的时间来校报名。入校时,听从保安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向查验人员出示居民电子健康码,查验合格、体温正常方可取号进入校园。
三、有以下情况者须按要求报名:
1.居民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和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认定以各省官网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的家长,入校必须按长沙市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具体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95524(24小时值班电话)。
2.居民健康码为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的认定以各省官网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的家长须提前到定点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凭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才能报名。如需在高新区入住隔离的,统一入住尖山湖集中隔离点,地址:长沙高新区尖山湖公园,联系电话:0731-88995524(24小时值班电话)。
3.曾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已痊愈的家长,须凭出院证明、核酸检测结果、解除隔离告知书报名。
4.报名前14天有出境史,曾被集中隔离的家长,请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和隔离期间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名。
5.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被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家长,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隔离观察满14天)报名。
6.入校家长须全程佩戴口罩。
7.家长在报名过程中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手肘或纸巾捂住口鼻,使用过的口罩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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