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魏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1.复核时间:8月9~10日
2.需携带报名材料:家长携带《2020年河南省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和以下有效报名材料到学校进行复核:
(1)有房产证的:独立房产或占比50%以上(不含50%)的共有房产,需提供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书(下面统称“房产证”)。
(2)有网签合同的:需提供户口本、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下面统称“网签合同”)、购房交费凭证、水、电、燃气等生活收费凭证(能显示编号)。
(3)小产权房(交易入住满1年):需提供户口本、购房交费凭证、水、电、燃气(半年以上)等生活收费凭证至少3种(能显示编号)。
(4)公租房:需提供户口本、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家庭用半年以上水、电、燃气等生活收费凭证至少3种(能显示编号)。
(5)三代同居:需提供户口本、祖辈房产证(或网签合同、购房交费凭证、半年以上水、电、燃气等生活收费凭证至少3种)和父母的无房证明。
(6)拆迁户:需提供户口本、拆迁协议、安置协议。
(7)租住: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合同、无房证明。
(二)外县区户籍适龄儿童
1.复核时间:8月12~13日
2.需携带报名材料:家长携带《2020年河南省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和以下有效报名材料到学校进行复核:
(1)在魏都区购房有房产证的:独立房产或占比50%以上(不含50%)的共有房产,需提供适龄儿童与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至少一方的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房产证。
(2)在魏都区购房有网签合同的:需提供户口本、父母至少一方的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网签合同、购房交费凭证、水、电、燃气等生活收费凭证(能显示编号)。
(3)在魏都区购买小产权房的(交易入住满1年):需提供户口本、父母至少一方的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购房交费凭证、水、电、燃气(半年以上)等生活收费凭证至少3种(能显示编号)。
(4)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材料:户口本、父母至少一方的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交费凭证(至少要保证养老保险金金、医疗保险金及失业保险金三金齐全)。
(5)经商人员子女提供材料:户口本、父母至少一方的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或暂住登记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三)补充审核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
1.时间:8月16日
2.需携带报名材料同上
特别提醒:
以上各类型报名儿童提交的材料中,如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房产与户口本不一致,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本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