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体育发展中心,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 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 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0〕28 号)要求,现将 2020 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21200 人,初中一年级 17300 人。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延长至七周岁。初中一年级招收当年小学毕业生。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学生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 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区域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组织和督促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 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要做好失学辍学 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 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 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 提供虚假材料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
免试入学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中小学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严格 按规定招收足球后备人才。各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 关的学科化选拔测试或面试。小学、初中应按照不超过标准班额 (小学 45 人,中学 50 人)招生。
学生入学后要均衡编班,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 教育教学资源,应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确保学生健 康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2020 年起,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和体育 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招生。每个报名阶段的公办、民办学校不可兼报,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其他学校。
全区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流程按《青岛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方案》(青教通字〔2020〕29 号)的要 求进行。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限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各民办学校要提前向区教育和体育局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区 教育和体育局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年审结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 况进行审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实同 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可在不超出青岛市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不受公办学校学位类型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
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小学升初中在本校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家长到民办学校审核入学材料时,须签订《青岛西海岸新区 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协议》,不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
对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 初中按全国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 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生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全 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前四种学位类型的学生,在招生入学日程安排中的第三阶段,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户籍、房产等信息,协调至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由学校重新审核入学材料,并按公办学校录取原则顺序依次录取。若继续报名未满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的学生,可在招生入学日程安排中的后续阶段重新报名。
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招 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 招生。
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青岛市教育局统一布署,从今 年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普通学校特长生和特长班招生。
各学校要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 年初中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0〕 28 号),做好我区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最终录取学生名单 需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和普教科备案。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有关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 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工作。对于不符合本区入学条 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议回原籍办理入学。
全区各普通中小学要对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实地摸排,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村委等机构,及时向其监护 人送达入学通知书,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各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一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 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招生片区内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 残疾儿童少年,要求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 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区特教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适 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分别到青岛市盲校和青岛市中心 聋校就读。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培智类残疾儿童少 年。所有残疾学生均享受全免费教育。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 5 类:
学位类型 1:本区户籍,且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 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 2:本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 3: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 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 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 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 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租 赁房。
1.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见网上报名指南。(报名前教体局会公布)
2.各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当年毕业班数、学校规模、片区生源等情况最终确定。
相关通知和报名指南将在学校门口张贴公布,同时发布在“青岛西海岸新 区政务网(www.huangdao.gov.cn)”,
查询路径如下:青岛西 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 通告/公文和政策解读。
3.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120.224.161.11:9003/qdhdzs
(建议使用移动宽带 的家长访问)
http://27.223.9.7:9003/qdhdzs
(建议使用联通宽带的家长访问)
http://172.28.1.12:9003/qdhdzs(教育内网登陆)
请家长在报名系统中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
为确保安全,该系统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 9:00 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 段最后一天的 24:00 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 家长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截止后,平台封闭,所登记 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1、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进行审核确 认;
2、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
3、本区户籍儿童与父母在本区内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需出具祖孙三代同户的户籍卡(本)、孩子及父母在本区内 的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
4、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本区内均无自有住房,需出具户籍卡(本)及监护人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
1、家长需提供儿童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我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办理的登记时间一年以 上);
2、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房屋产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证明(一年以上);
4、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
5、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
6、儿童父母一方非西海岸新区户籍但户籍属于青岛市内的,不再需要提供“山东省居住证”。
【公办小学录取原则】
公办中小学按照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
学位类型 1、2、4 以住宅房产证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当出现房产证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我区日期为准进行 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我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社 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
学位类型 3 以落户我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
学位类型 5 以来我区务工或经商时 间为准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 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一致时, 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登记日期为准进行排序。
在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家长报名时间依次录取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
【民办小学录取原则】
民办中小学录取流程按《青岛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 办学校同步招生方案》(青教通字〔2020〕29 号)的要求进行。
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 条件的前四种学位类型的学生,在招生入学日程安排中的第三阶段,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户籍、房产等信息,协调至相对就近 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由学校重新审核入学材料,并按公办学校录取原则顺序依次录取。
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 的学位类型 5 的学生和计划继续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可在招生入学日程安排中的第四阶段重新报名。
若第四阶段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数超过民办学校本阶段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则只进行本阶段学校剩余学位的电脑派位录取工作,第二阶段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受影响,本阶段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进入补录阶段报名。如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在补录阶段后仍未被录取,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今年青岛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除招收维多利亚湾小区内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居民子 女,还面向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符合我 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自购房学生招生,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 他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户籍房产等信息在后续报名阶段重 新进行网上报名。
外国语学校仍面向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区域招收 4 个 班,共 160 人,采取学生网上自愿报名的方式,招生方式见学校 招生简章。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 户籍、房产等信息在后续报名阶段重新进行网上报名。
致远中学初中部今年仍招收寄宿制初中生,先招收划 片范围内的学生(下庄小学、灵山岛小学在籍学生和山科大教工 子女等),再招收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各小学在籍学生中部 分自愿报名的学生,以缓解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的招生压力。如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各小学在籍学生的报名人数超 出学校在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区域的招生计划数,此部分学生将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户籍、房产等信息在后续报名阶段重新进行 网上报名。
博文中学面向招生压力大的区域(新区四中、新区六 中和弘文学校的招生片区)招收 2 个班,共 70 人,采取学生网 上自愿报名的方式,招生方式见学校招生简章,一经录取,不得 改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户籍、房产等信息在后续报 名阶段重新进行网上报名。
2020 年暑假后 4 所学校(校区)投入使用,包括香 江路第二小学北校区(五台山路小学)、青岛小镇小学、开发区 四中南校区(太行山路中学)、新区六中东校区(两河初中),周边涉及到的学校除不再招收新建学校(校区)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其他招生范围不变。
外国语学校(面向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区域招收 4 个班)、致远初中部、博文中学(面向新区四中、新区六中和弘 文学校的招生区域招收 2 个班)
报名:7 月 15 日—7 月 16 日。
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 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 1、2、3、4)以及报名本区民办 中小学的学生(符合公办学校的五种学位类型的学生都可报名本 阶段的民办学校)
报名:7 月 19 日—7 月 24 日。
对参加本区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本区 户籍学生和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 生(即学位类型 1、2、3、4),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生的 户籍、房产等信息统一协调至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由学校重新审核录取。
工作时间:8 月 1 日—8 月 3 日。
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 房学生(即学位类型 5)和计划继续报名本区民办学校的学生(未 被录取的符合公办学校的五种学位类型的学生都可报名本阶段 的民办学校)
报名:8 月 5 日—8 月 7 日。
在第四阶段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 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
报名信息采集时间:8 月 14 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 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期间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 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细化工 作分工,认真梳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招生宣 传、政策解答、资格审查等重点环节落实职责要求,同时要完善 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 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使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少年全部按时入学。
(二)加强宣传指导 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 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 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 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 违法追责说明。要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公开学校招生范围、 招生条件、报名流程、报名所需材料和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自 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招生期间,网上报名平台首页开设家长诉求栏目,各学校要 安排专人答复平台中家长的咨询。同时,各学校都要公开招生咨 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安排专人接听,答复家长的咨询。各学校要在招生期间扎实做好服务工作,要为无上网条件的 家长提供学校微机室等录入报名信息的场所,要安排专人为家长 做好网上报名的解释指导工作。
(三)严格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 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 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 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 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 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 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 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 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 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 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等按照 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给予入学优待。其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 策,严格审查入学证明材料,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 保障入学机会均等,推进教育公平。
(五)全面强化监督问责 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 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 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 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招生咨询电话:86988782 88192532(招生期间开通) 86988962(招生期间开通)
招生投诉电话:88192020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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