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庄桥中心小学

根据江北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凡在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内出生,且具有江北区户籍或房产(房产系入学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对口的小学现场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一.本校服务区:

河东河西居民会、孔家、葛家、西邵、东邵、上邵、姚家、马径、童家、洪家、西卫桥、新星都市、九万里新村、丽庄西苑

二.登记办法:

凡户口或房产证在上述地址的适龄儿童,先进行网上报名,初审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由家长陪同,带以下材料到本校办理现场审核。

1、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无房户须持有关证明(原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

4、儿童1寸近照1张。

三.网上报名时间:

6月1日上午9∶00—6月8日下午17:00

网址:http://nb.zjzwfw.gov.cn

现场审核时间:6月13日

现场审核地点:庄桥中心小学集萃楼二楼观摩教室

四.在本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在7月中旬发出新生入学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特此通告

                     江北区庄桥中心小学

                                2020年5月27日


 2020年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通告 


凡暂住在江北区内,无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时段出生)的适龄儿童,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提出就学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一、申请办法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需在我区借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应提交下列证件:

1.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20年3月底,在江北区暂住一年以上并持有效《居住证》,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及派出所出具的江北区居住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暂住地租房合同文本(原件和复印件),两证地址相符;

2.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江北区内缴纳社会保险 (截止2020年3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

5.暂住地街道(镇)提供的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确认单(原件和复印件);

6.儿童1寸近照2张;

二、申请时间

1.网上预报名:6月1日上午9∶00—6月8日下午17:00

 网址:http://nb.zjzwfw.gov.cn

2.6月19日根据网上预报名情况,到相关学校现场提交材料,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现场审核地点:庄桥中心小学集萃楼观摩教室

三、入学通知

经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由新生入学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7日



咨询电话


     0574-55012646   张老师  李老师

温馨提示


1、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新生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依据防疫要求,请家长合理错开报名时间,不聚集,带好口罩,经亮码→测温后进入学校,确保报名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具有本校服务区户籍或者房产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登记手续。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预审核通过以后,凭短信通知,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来校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

4、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请确保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真实无误。如有作假,作自愿放弃庄桥中心小学就读资格处理。

5、此次招生报名(登记)和下一步的录取工作均不存在任何收费情况,谨防受骗。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或遇可疑情况拨打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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