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新城地区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预报名登记通告

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尚未入学,以及2020年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新城(含千岛街道浦东、曙光、蒲岙、浦西四个社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2020年秋季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均须按期参加预报名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办法

2020年新城义务教育入学预报名主要采用网上登记,特殊情况安排现场登记。

(一)网上登记

1.登记对象

①本市户籍且符合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拆迁安置对象子女且要求享受相应政策的入学对象,在网上登记后还须在5月16日到现场确认信息);


②意向就读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未申请参加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意向就读明珠学校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④符合条件的非起始年级插班生。上述对象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


2.登记时间与途径

小学新生5月7日10:00—5月15日12:00,初中新生、插班生5月9日10:00—5月15日12:00,登录“舟山市新城区域义务教育入学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对填写信息、各类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后果。网上登记完成后,务必记录好系统生成的登记码以备查。登录“舟山市新城区域义务教育入学登记系统”有如下4种方式(正式开通后才有效):


(2)关注“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入学登记”菜单。


(3)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舟山市---部门窗口---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在线办理。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或360等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访问。


(4)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办事服务---部门导航---舟山市---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在线办理。


(二)现场登记

1.拆迁安置对象子女且要求享受相应政策的入学对象,以及未按时在网上登记的公办学校入学对象,于5月16日(周六)到舟山第二小学北校区(地址:新城千岛路547号,联系电话:8179101)确认信息或登记。因千岛路改造施工,可从临长路或金岛路,转至旌旗山路向东直行到学校。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户籍或居住地址,千岛路以东的在16日上午办理,千岛路以西的在16日下午办理,请配合做好出示健康绿码、测体温等工作。因故未能如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可以在5月30日、7月5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补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新城户籍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非新城户籍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2.未按时在网上登记的意向就读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舟山市明珠学校的入学对象分别到学校登记。育华学校咨询电话:8385555、17705805858;明珠学校咨询电话:2680987、13567672385。


3.随带材料要求。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020年6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的公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现场登记时随带:入学对象户口本、其父母(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同)房产证(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属拆迁安置的,需随带拆迁安置协议)。属三代同堂的,还需提供祖辈房产证、父辈在新城无房证明(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凭)。


(2)本市非新城户籍,其父母在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持有新城房产的公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现场登记时随带:入学对象户口本、其父母房产证。


(3)2020年6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要求到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插班的非起始年级学生,现场登记时随带:入学对象户口本、其父母房产证。基于新城各公办小学班额基本满员的实际,要求插班的学生一般主要安排到舟山二小北校区,个别年级安排到南海实验学校惠民桥小学校区或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

注:上述三类对象若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请随带入学对象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


(4)报读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的随带入学对象户口本。若入学对象为非本市户籍的,还须随带其父母持有的本市内房产的房产证,或其父母持有的本市内《浙江省居住证》。


(5)报读舟山市明珠学校的随带入学对象户口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随带(可选择其一):其父母持有的新城房产的房产证;或其父母持有的新城区域《浙江省居住证》;或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新城参加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新城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其父母在新城取得的营业执照。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带在新城的租房合同。

(三)量化入学申请登记

1.申请登记对象

凡在本市新城区域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初中起始年级,须按期办理申请手续。


2.受理时间与地址

在5月7日至6月15日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属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临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临城街道海景道528号,2292383);千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千岛街道海天大道1555号,2296731)。


3.申请所需材料

具体详见下端《居住证量化管理申请所需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其他事项  

1.2020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及录取顺序按《新修订的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各学校招生范围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新城区域新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暂名)学区范围和新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登录舟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基础教育”栏,可查询相关文件。


2.根据舟教基〔2019〕79号文件规定,对划入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的学区实行过渡期:2020年1月20日前户籍(凭户口本)在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新划定的学区的,2020年和2021年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入学对象,可以选择按舟教基〔2018〕12号规定的原学区的招生办法入学。2022年起按上述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新划定的学区招生。至2020年7月底,如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教室的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2020年仍按原学区招生。


3.舟山市勾山小学仍按原学区范围招生,学区内新生2020年起不再安排到普陀区城北小学,可以选择就读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根据学额情况按类别先后安排入读。如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今年延期投入使用,勾山小学学区内选择就读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的新生先安排在勾山小学就读,待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具备开学条件后,可成建制搬入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就读。


4.开展预报名登记是做好新城义务教育招生的基础性工作,家长须按要求填写信息和提供相应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手机微信进入“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舟山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可了解预报名登记通告详情。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咨询电话:2046203、2036049、2046209。相关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也可咨询学校。

居住证量化管理申请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2.居住证明:浙江省居住证。


3.个人信用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关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信用报告(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定海区昌国路26号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办理或临城合兴路31号中信银行二楼大厅自助获取带防伪标志的个人征信报告)。



【选择材料】

1.社会保险:居住地参保缴费年限证明。


2.身份证明:入学子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3.居住条件:在新城已购住房的提供房产证(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房产证)。


4.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

①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②职业技能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技能证书。


5.文凭学历:文凭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6.现任职务:应提供规上限上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职务任免文件或相关证明。


7.表彰奖励: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等证书。


8.专利创新:应提供发明专利权证书。


9.招商引资:应提供项目名称。


10.社会公益:

①在居住地注册成为志愿者队员或加入义工组织的,提供新城管委会团工委出具的志愿者、义工服务证明;


②在新城参加无偿献血,登记加入中华骨髓库或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队伍、实施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或人体器官(遗体)的,提供卫生部门证书或证明;


③在新城获评“见义勇为”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


11.其它证明材料:根据申请项目及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审核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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