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有关学校:
为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1.6万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9.8万人。
二、招生入学规定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为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要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小学一年级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各区市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划定片区范围,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各区市要通过比对分析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多种因素,于5月中旬完成分片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测算。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严格按规定招收足球后备人才。
(三)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对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或按照隶属关系统一管理,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学校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审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小学、初中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四)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区市要加强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研判,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相关区市要在新建学校片区稳妥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以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程序办理学籍。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三、小学招生工作
(一)明确主体责任
小学招生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落实招生工作方案。
(二)全市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按身份证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电脑派位未予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小学就读。已实行积分入学的公办小学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提供便捷化服务
各区市要做好招生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报名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做好学区划分、报名条件审核等入学指导,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服务。2020年,各区市小学报名入学使用各区市招生网站。适龄儿童的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方案)登录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信息。
四、初中招生工作
(一)组织招生
全市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同步招生,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组织实施(见附件2)。
市内三区初中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行网上报名,不再现场确认。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第二阶段:所有民办初中学校与区市所属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招生。青大附中初中部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其他初中学校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二)招生区域
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市内三区作为一个整体区域。其他区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区域由所属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2019年招生区域等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青岛三十九中初中部纳入市南区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与市南区中片公办初中学校相同。
(三)志愿填报
市内三区小学毕业生家长在6月3日-8日登录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http://edu.qingdao.gov.cn),确认学生信息后,一次性填报全部初中入学志愿:
第一阶段志愿可以填报青岛实验初中或青岛三十七中,也可不填报该志愿。
第二阶段志愿要选填所在学区对应的公办学校、市内三区民办学校和其他面向学生所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形成多个志愿(不超过4个)。志愿填报期间,家长可修改志愿,报名截止后,所有志愿将不能修改。
其他区市小学毕业生家长登录所在区市招生网站(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方案)报名。
(四)招生录取
1.按照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报名人数不足该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数量,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录取办法;全部所填志愿都未予录取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电脑派位结束后,派位结果要及时上传网上录取系统。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招生计划的调控管理,按时完成有关网上录取工作,确保录取信息准确、完整。
3.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将小学升初中志愿填报、跨区(片)调拨申请及安排、整体调拨录取等全部实行网上操作。
(五)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
1.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内三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于5月29日至6月1日登录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市内三区跨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可升入当地初中。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所在小学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区市非热点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具体办理流程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3.符合条件的崂山区麦岛小学毕业生由市南区教体局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初中入学。
4.青岛第二实验初中与青岛六十五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有关小学。户籍属于上述招生范围但在其他区域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跨区(片)调拨的政策规定申请参加上述两所学校的电脑派位。具有崂山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派位,直接申请回崂山区初中学校就读。
市北区和崂山区教体局要认真研究该区域学生入学问题,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重大改革措施和群众关心的政策要提前向社会告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招生片区或范围涉及较大调整的,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严格控制班额招生
各区市要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已建成学校投入使用,持续化解大班额问题,原则上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三)做好政务公开政策宣传
各区市和学校要就招生入学的关键政策、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和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政策咨询、宣传释疑工作。各区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5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市于5月下旬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各区市招生政策网址链接报市教育局,将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全面强化监督问责
市教育局设立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公开举报电话(85912178)。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要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未实行100%随机派位录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电话:85912178
附件:1.2020年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2.2020年青岛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青岛市教育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2020年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学 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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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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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青岛实验初中
|
/
|
12
|
面向市内三区招生
|
青岛三十七中
|
/
|
10
|
面向市内三区招生
|
青岛三十九中初中部
|
/
|
12
|
招生范围与市南区中片其他初中学校相同
|
青大附中初中部
|
/
|
24
|
面向市内三区招生
|
青岛市盲校
|
1
|
1
|
面向全市招生
|
青岛市中心聋校
|
1
|
2
|
面向全市招生
|
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
|
2
|
/
|
面向全市招生(青岛市户籍,不寄宿)
|
附件2
2020年青岛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安排
日期
|
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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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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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含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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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星期五)
——
6月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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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回青小学毕业生登录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报名(http://edu.qingdao.gov.cn),进行资格审查(6月2日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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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星期三)
——
6月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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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办、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
市内三区小学毕业生家长登录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http://edu.qingdao.gov.cn)报名,其他区市小学毕业生家长登录当地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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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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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信息采集(详见各区市教体局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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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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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电脑派位、新生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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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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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小学升初中(区市所属公办初中、民办初中、青岛三十九中初中部)电脑派位、新生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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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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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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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星期六)
——
7月2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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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小学招生报名、现场确认(详见各区市教体局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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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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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新生发榜,向学生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详见各区市教体局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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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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