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温馨提醒:罗湖区公办学校普遍学位紧张,在我区临时购房或租房,深圳户籍不保证在地段学校入学,非深圳户籍可能申请不到公办学位,请家长慎重考虑。
二、申请时间和办法
■ 网上申请时间: 4月2日—15日。
■ 提交申请材料: 4月25—27日。
■ 公布新生名单: 6月26日。
1、网上预申请。4月2日—15日。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或“罗湖社区家园网”—“学位申请”栏目, 进入“罗湖区2015年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操作指引附后)
温馨提示:申请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请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地段学校,非地段住房学位申请系统将不接受申请。
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于4月13—15日下午4:00-6:00凭适龄儿童和家长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
温馨提醒:在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
2、网上比对验核:4月23日,深圳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户籍信息网上比对验核结果;非深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居住证、计生、社保信息网上比对验核结果。
3、提交申请材料。4月25—27日,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比对通过,非深户籍居住证、计生、社保信息网上比对通过的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面第三项《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地段小学验核申请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温馨提醒:
①实行大学区的地段,申请儿童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4月28—5月4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5月6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4、就读资格审核:5月11日—6月12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就读和免费资格。
5、公布新生名单:6月26日,新生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6、新生报到时间:6月29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需交验相应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和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并实际居住(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3”)。
(3)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2、非深户籍儿童
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且计划生育状况网上审核合格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计生管理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的《计划生育证明》,招生系统将直接在网上与计生管理系统比对申请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家长务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入学资格审核。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原籍户口本、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深圳市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3”)。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工伤保险证明(社保卡并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须另外打印缴费清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到社保局打印,也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或者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完整纳税证明(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经营者,属股东的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股东证明,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开具)。
(4)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式样附后)。
(5)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1)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外,还应出具适龄儿童父母享受该特殊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2)台湾籍儿童:①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并实际居住);④《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4、港澳及外国籍儿童:
我区有适合港澳和外国籍学生就读的国有民办学校,港澳及外国籍学生请直接到国有民办或其他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学位申请办法详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 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购房。
2、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①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
4、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按租房处理。
5、作为自有房产申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持有51%以上产权。
6、2015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7、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5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四、学位安排原则及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二)试行大学区招生和学区内大积分录取。根据市教育局探索学区化办学的要求,我区小学选二个区域试行多校划片大学区招生试点。由罗芳小学、新秀小学、安芳小学、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和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等小学(校区)组成一个学区;梧桐小学、大望学校组成一个学区。学区地段内适龄儿童可填报学区内二至四个学校志愿,为了保障地段适龄儿童申请原地段学校的优先权,原地段住户申请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学区内根据学位总量划定录取类别/积分线,按照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三)实行最低租房时间限制。由于我区学位紧张,对非深圳户籍租房户要求地段内合法租房居住至少1年以上作为基本申请条件(公告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四)采用“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 录取方法。在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居住或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或营业执照纳税时间)、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录取时,将视全区学位数量及申请儿童就读资格审核情况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按A、B、C、D、E、F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分类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学位申请类别。
2、积分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入学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积分办法如下:
(1)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加分,购房的按房产证签发日期;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口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加3分;租房(实际居住,临时租房的要同时出示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时间,每满1个月加2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增加一个月加1分。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3)独生子女加10分(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深圳户籍租房居住,能提供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
(4)居住或社保工伤保险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签、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计算居住、社保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5)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提示: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今年恢复招生,与莲南小学同一地段,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二所小学均为原地段学校)
(6)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报名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
附表一: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类别 |
申请人情况 |
基础分 |
加分项目及标准 |
|
项目1 |
项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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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罗湖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或原居民祖屋(所在社区和街道办出具证明)。 |
100分 |
深圳户籍: 1、购房房产证的按发证日期;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籍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加3分。 2、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2分。 非深圳户籍: 1、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满一个月加1分。 2、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
深圳户籍租房居住,能提供儿童父母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 独生子女加10分。 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 |
B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51%)。 |
90分 |
||
C类 |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且产权份额≧51%)。 |
80分 |
||
D类 |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2、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大于51%。 |
70分 |
||
E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 |
65分 |
||
F类 |
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
60分 |
注:1、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全区统筹学位安排。区教育局将视全区学位数量及申请儿童的就读资格审核情况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如地段学校(学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类别/积分高于全区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的,若申请人申请学位时签署了服从安排承诺,在其他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余量按类别/积分顺序分流调剂。没有签署服从安排承诺的,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
(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为了缓解我区个别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特别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在历年学位特别紧张的部分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在学制范围内(小学六年)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限制。实行该政策的学校: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如果学区内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小学的学位,该小孩在该校上学期间,其他住户(租户)不能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儿童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时,电脑报名系统将拒绝申请。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六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到对应学校查询。
(4)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招生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和核对。对申请年限间隔不到,申请人的住房被锁定(即用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仍然在读)的提供备选分流学校。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
(5)今年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为深圳小学、螺岭小学、翠竹小学、翠北小学、红岭小学、笋岗小学、锦田小学。
(七)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1+5”政策的学生给予学位补贴。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学生,积分没有达到公办学校录取线的可申请安排或自己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由政府发放学位补贴,学位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文件执行,即: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五、重要提示
1、申请人的入学及免费资格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填报的入学申请信息(材料)经审核为真实、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否则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申请学位时只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
3、计算租住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的签署(备案)日期为起始时间。
4、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小学学位申请。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②申请学位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③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④擅自选择学校跨地段申请的;⑤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6、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凡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今年入学对象,不予注册学籍。因此,学校不受理不足龄儿童的入学申请。
7、我区国有民办学校百仕达小学、鹏兴小学、明珠小学、港人子弟学校、龙园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港澳和外籍人士子女及其他有需要的适龄儿童请直接向学校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查询)。
8、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小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申请学位(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
9、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鉴定表》,按评估意见执行。
10、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罗湖区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到居住地就近医院或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开具查验证明。
11、暂住人员子女需提交的“就学联系函”,由适龄儿童家长到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办(已撤销教办的,可由中心小学出具)或县、区教育局出具。(式样附后)
12、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13、家长可在“苹果App Store”或“安卓应用市场”下载“罗湖招生”手机软件和关注“罗湖招生”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信息、咨询招生问题、查询申请状态。
[就学联系函式样]
就学联系函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我县□□乡(镇)居民□□□,在深圳市罗湖区□□□□工作,其小孩□□□,性别:□,□□□□年□□月□□日出生,今年已到小学(初中)一年级入学年龄,经父母要求,同意其随父母到贵区借读。
此致。
□□□教育局(或教办)(盖章)
年 月 日
学位申请程序及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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