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八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含招生咨询电话

为规范做好2023年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惠阳教通〔2023130号)、《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办法》(惠阳教通〔2023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校学区户籍适龄儿童都能入读本校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3年惠阳区淡水第八小学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徐缘荣
副组长:黄任贤 刘钦桂 曾奕京
成员:陈育堂 练晋雄 温伟先 张带贵 周的平 宋辉媚 聂信花 饶春才 周建双 张锦花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家长接待室(办公电话:3266933),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

三、招生计划


经惠阳区教育局核定,2023年秋季学期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学生8个班共360人。

四、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7831日及此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1.学位申请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淡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2)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3)监护人持有惠阳区本校学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须有房屋产权或工作地址位于我校学区内)。
  2.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我校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第二批:具有我校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淡水街道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具有我校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学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惠阳区内非淡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和惠阳区外户籍适龄儿童)。
  特别说明:适龄儿童户籍为淡水街道范围内集体户的,由淡水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收集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资料(不需网上申报),经审核属实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读。
  3. 时间安排

  4.所需资料
  (1)第一、二、三批对象
  申请一年级学位须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下同)
【户口簿复印要求:家长的一份,单张纸含首页(地址页)+家长页;学生的另一份,首页(地址页)+学生页。】
  (2)第四批对象
  申请一年级学位必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出生证、惠阳区内居住证及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还可提供监护人参加惠阳区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纳税证明、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明。
  5.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及学位申请时间
  (1)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港澳台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①国际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②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④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相关信息资料。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级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学,其入读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法定监护人的单位公函(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区委组织部公函)及户口本、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3)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认定评定发放的优粤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办法:①持特级卡和A类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根据入学意愿,给予公办学校入学优待;②持B类卡人才可根据入学意愿,并结合意愿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③持C类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以持卡人才的居住地为依据,享受居住地所在学区户籍生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优粤惠才卡(手机端电子证照)、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4)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资料。
   (5)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相对就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资料。需提交以下资料:法定监护人的单位公函及户口本、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于61011日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有关资料,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备注:以上需提交的资料是指原件和复印件,待现场查验后原件退回。
  6.办理程序
  (1)第一、二、三批招录办法
  ①学位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通知监护人分时间段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
  ②资料审核。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资料,打印《2023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区有关职能部门复核。
  ③录取办法。依次进行招生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2023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后附)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符合第一、二、三批申请资格但未被录取者,由区教育局按积分高低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如总积分相同的,按“住房保障”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公办学校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相同的,按“户籍”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公办学校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和“户籍”积分均相同的,一并统筹调配公办学校就读。
  ④结果公示。学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⑤录取入学告知书。学校通知已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第四批招录办法
  学校招录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第四批招录。具体程序如下:
  ①学位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通知监护人分时间段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学校打印《2023年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②资料审核。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区方案”附件3),按时对监护人积分情况予以审核。家长可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登录“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和审核结果。
  ③录取办法。根据学校积分名额,按照监护人积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若总积分相同者按“基本养老保险”分值高者录取,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相同者按“住房保障”分值高者录取,若“住房保障”得分相同者并列录取。符合第四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④结果公示。学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如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受理学校申请复查。
  ⑤领取入学告知书。学校通知已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第四批未录取的学生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7.义务教育学校转学

根据《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指南》(“区方案”附件4),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接受转学申请,我校二至六年级无可受理转学申请的空余学位,因此不接受转学申请。如符合条件的请到淡水指导中心申请。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办学校前三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及相关房产登记时间应在2023531日及之前。
  (二)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资料为以下任一种,且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未注明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个人协议上的相关记载或说明不作为依据。1.一般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如属共有,产权份额需不少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祖孙关系确认资料。2.特殊住房:①属于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确认资料。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由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确认资料,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确认资料。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资料。④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相关住房证明资料及水或电开户证明、近六个月水或电的缴费发票。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所住集体宿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资料。
  (三)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双方须在本镇街没有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须与房屋地址一致。不动产在抵押的,提供惠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单),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结果(自行截图打印)
  (四)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本方案依照惠阳区教育局《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并报区教育局审定同意,由本校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以2023年“区方案”为准;以及民办学校招生、积分指标分值、特殊学校招生、七年级学位申请、惠阳高级中学学位申请、常见问题等请参阅区方案及其附件(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content/4/4998/post_4998714.html#8224)。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3826599;监督电话:3826153

惠阳区淡水第八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266933


惠阳区淡水第八小学
202362

关注智慧山微信公众号(zhihuishan2013)后,在公众号里回复以下关键字,即可得到相应资源!

公开课、作文、复习、试卷、知识点、活动、拼音、字母、钟表、看图写话、故事、双语故事、成语、常识、APP、语文、数学、英语、百家姓、三字经、唐诗三百首、自助查询、超级口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