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市惠阳区凤凰山学校一年级招生公告,含招生咨询电话

为规范做好2023年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办法》(惠阳教通〔2023〕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招生坚持“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我校招生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原则”,保障每位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读,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学区范围



我校一年级招生属地、学区范围:花样年.别样城区域,即从“惠南路—>河背路—>永兴路—>花样年.别样城区域(郑屋、下刘屋)。(详见《淡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分区图》)。

我校七年级招生属地、学区范围:惠南路—>河背路—>永兴路—>尧岗路—>山子顶路(大坪街、“时代廊桥”区域、区路灯管理所、望尧岗、羊古论、“花样年.别样城”区域、郑屋、下刘屋、山子顶、松山楼、馨雅苑、

汇鑫花园、龙林上观、龙尾),(详见《淡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分区图》)。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惠阳区凤凰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严振忠(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马小伟、陈惠兰、刘俊武、李新亮、杨璐、黄岸青、张杰卡

成员:邹志平、文振权、梁凯茜、李宇文、闻丰良、刘晓娜、黄贺雄、马双双、潘丽聪、黄晓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凤凰山学校陈惠兰副校长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由陈惠兰副校长兼任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俊武副校长任招生副主任。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正、副组长:制定招生方案,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本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小组成员:按招生方案做好本校招生工作(具体分工安排见招生工作安排表)。



四、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270人(6个班),一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七年级计划招生300人(6个班),七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五、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我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及区外学校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的惠阳户籍学生。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六、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申报条件

申报我校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我校学区内户籍儿童、少年;

2.我校学区内享受区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3.监护人持有我校学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

(二)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我校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第二批:具有我校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淡水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具有我校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我校学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惠阳区内非淡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惠阳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特别说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淡水街道集体户的,由淡水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收集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资料,经审核属实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读。

(三)时间安排及办理流程

1.时间安排


2.办理流程

(1)第一、二、三批招录办法

①学位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我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

②资料审核。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资料,打印《2023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区有关职能部门复核。

③录取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依次进行招生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2023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附件2)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符合第一、二、三批申请资格但未被录取者,由区教育局按积分高低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如总积分相同的,按“住房保障”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公办学校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相同的,按“户籍”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公办学校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和“户籍”积分均相同的,一并统筹调配公办学校就读。

④结果公示。我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⑤录取入学告知书。学校按时间节点通知已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第四批招录办法

我校招录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第四批招录。具体程序如下:

①学位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我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学校打印《2023年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②资料审核。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附件3),按时对监护人积分情况予以审核。家长可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登录“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和审核结果。

③录取办法。根据我校积分名额,按照监护人积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若总积分相同者按“基本养老保险”分值高者录取,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相同者按“住房保障”分值高者录取,若“住房保障”得分相同者并列录取。符合第四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④结果公示。我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如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校申请复查。

⑤领取入学告知书。我校按时间节点会通知已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第四批未录取的学生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四)所需资料

(1)第一、二、三批对象

①申请一年级学位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父母)的户口本、出生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下同)。(原件与复印件)

②申请七年级学位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父母)户口本、出生证、房屋产权证、《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原件与复印件)

(2)第四批对象

①申请一年级学位必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父母)的户口本、出生证、惠阳区内居住证及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还可提供监护人(父母)参加惠阳区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纳税证明、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②申请七年级学位须是我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父母)户口本、出生证、惠阳区内居住证、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及《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还可提供监护人参加惠阳区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纳税证明、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五)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及学位申请时间

1.在我校学区内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港澳台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我校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①国际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②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④在我校学区内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相关信息资料。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级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学,其入读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法定监护人的单位公函(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区委组织部公函)及户口本、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3.我校学区内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认定评定发放的优粤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办法:

①持特级卡和A类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年级的,可根据入学意愿,给予入学优待;

②持B类卡人才可根据入学意愿,并结合意愿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③持C类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以持卡人才的居住地为依据,享受居住地所在学区户籍生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优粤惠才卡(手机端电子证照)、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4.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资料。

5.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相对就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资料。需提交以下资料:法定监护人的单位公函及户口本、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于6月10~11日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有关资料,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备注:以上需提交的资料是指原件和复印件,待现场查验后原件退回。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前三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及相关房产登记时间应在2023年5月31日及之前

(二)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资料为以下任一种,且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未注明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个人协议上的相关记载或说明不作为依据。1.一般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如属共有,产权份额需不少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祖孙关系确认资料。2.特殊住房:①属于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确认资料。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由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确认资料,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确认资料。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资料。④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相关住房证明资料及水或电开户证明、近六个月水或电的缴费发票。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所住集体宿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资料。

(三)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双方须在本镇街没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须与房屋地址一致。不动产在抵押的,提供惠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单),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结果(自行截图打印)。

(四)严格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9]4号)文件要求。各七年级新生家长在报名注册时必须知晓中考报名资格条件,每一位学生家长务必认真阅读《告知书签收表》并签名确认。

(五)我校不接收已经完成义务教育学业的学生。

(六)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七)惠阳高级中学招生入学按照《2023年惠阳高级中学招生实施办法》(附件6)执行。

(八)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2023年惠阳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附件7)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制定详细招生方案,做好招生政策宣传。

学校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咨询点,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利用“惠阳区凤凰山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宣传栏、家长会等方式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公开招生录取结果。

依据政策规定,学校一年级不招收不足龄儿童,七年级不招收初中在校生、初中毕业生。学校将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不随意扩班、增额。同时规范招生工作的申报、审核、公示等每一环节的流程,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做好招生工作台账。招生结果按录取批次第一时间在学校公示栏公布。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秩序井然。

(三)依法依规依纪招生,实行招生督察制度

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将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如发现违规招生行为,坚决严肃给予查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社保、居住证、水电费发票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凤凰山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52-3292998、0752-3819001

本方案由惠阳区凤凰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阳区凤凰山学校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日

关注智慧山微信公众号(zhihuishan2013)后,在公众号里回复以下关键字,即可得到相应资源!

公开课、作文、复习、试卷、知识点、活动、拼音、字母、钟表、看图写话、故事、双语故事、成语、常识、APP、语文、数学、英语、百家姓、三字经、唐诗三百首、自助查询、超级口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