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长教〔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将小学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学入学年龄规定
足龄原则。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房户一致原则。“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2.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3.依规调剂原则: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提供拆迁协议、现实际居住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由现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的新建小区、插建小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住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4.本市户籍报名必备材料: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户籍无房家庭,在长安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其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核查。
特别提醒: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双方不在一个户籍上,还需提供结婚证等材料。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凡户籍不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籍在井陉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的除外)有意愿在长安区公办小学入学的,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市教育局网站http://sjzjyj.sjz.gov.cn/链接进入)进行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为7月17日—7月21日,报名成功后,家长要于7月29日—7月30日进行网上分配结果查询并打印现场验证通知单,持“四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孩子到学校核验证件。(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2)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入学当年6月30日之前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3)住房证明: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住房证明需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特别提醒: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双方不在一个户籍上,还需提供结婚证等材料。
2023年入学的随迁子女,其家庭住房证明、父母双方的务工经商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的居住证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
2.户籍在井陉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在长安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父母在长安区购房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由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四、招生范围
紫林湾小区、紫涵樾府小区
五、招生时间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线下登记验证报名时间:7月20日-7月21日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21日
2.网上查询分配结果及打印验证通知单并进行现场验证时间:7月29日-7月30日
六、具体时间安排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紫林湾小区20日上午1-11号楼、下午12-22号楼;紫涵樾府小区21日上午。
七、特别提示
1.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2.报名登记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3.无购房租住的,《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核查,家长无需到大厅自行办理。
4.录取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请家长在报名期间报名即可。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11-86260666
电话接听时间为:
8:00--12:00 14:00-18:00
石家庄市紫林湾小学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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