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惠州市新圩镇东风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为规范做好2022年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2022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惠阳教通〔2022〕91号)以及《2022年新圩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我校招生坚持 “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

我校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读本校,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2年新圩镇东风招生工作小组及设立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组  长:张惠强

      副组长:曾文亮  林剑明

      成  员:文浚超  林伟婷  陈胜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张惠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文亮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由林剑明、文浚超 、林伟婷、陈胜华同志组成。明确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两个班共90人 。



四、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1.学位申请条件。申报我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3)非惠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持有有效居住证满3个月(居住地址必须在新圩镇东风村委会内)、连续参加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非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住证”和“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必须包含2022年3、4、5月三个月在内)。监护人具有惠州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2.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第二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具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本镇街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学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惠阳区内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时间安排


        4.所需资料

       (1)第一、二、三批对象

       申请一年级学位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出生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 )、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以上资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2)第四批对象  

       申请一年级学位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居住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等有效证明。

       5.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学位申请时间

(1)

在我镇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港澳台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我镇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①国际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②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④在惠阳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相关信息资料。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港澳办理提供相关材料的,申请学位时可暂缓提供,但在条件允许后需向录取学校补充提交。

(2)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级人才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学,其入读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法定监护人的单位公函(高层次人才须区委组织部公函)及户口本、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3)

 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相对就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所需资料如下:法定监护人的单位公函及户口本、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政策性照顾对象于6月11-12日携带有关证件到我校提交学位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到本校就读。   

        6.办理程序

       (1)第一、二、三批招录办法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前三批未录取者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第四批招录办法

      我校招录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第四批招录。我校积分名额于7月2日前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uiyang.gov.cn/zwgk/hydt/tzgg/index.html)和惠阳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index#8224)发布。具体程序如下: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第四批未录取的学生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3338005;

        监督电话:3333390

本方案由东风小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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