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和《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小学招生使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核验。
1. 招生对象
招收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
2. 具体时间
(1).报名时间
6月15日—6月23日(注册并登陆“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并上传提交相关入学信息)
(2).信息核验时间
6月28日—7月9日(学校汇总报名信息,房产、公安等部门核验证件)
(3).统筹安置时间
7月6日—7月13日(按统筹序列、办法安置)
(4).录取确认时间
7月20日—7月22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5).均衡分班时间
8月28日(采取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抽签确认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3.招生范围
正阳1-3委、4委(双号部分现为河柏十委)、5-8委,9委(现河柏一委)、10委、11委、15委、21委(现为河柏三委)。
前进路、河润街、河洛街、河鼓街围合区域:包含河梁街、哈公馆、丽水华庭、富力江湾新城小区、东岳小区、正阳小区、商业大学小区、三电小区、临江花园、环桥家园、河鼓小区、木器厂家属区、大业小区、河梁小区、瑞江花园。
4.招生原则
新桥小学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按“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提示提供相关证件。
符合“两个一致”
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
视为“两个一致”
①新楼盘购房的,有联机备案合同且已办理进户,因落户政策(《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常驻户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客观原因暂不能落户的。
②监护人有学区产权证并在此居住,因农业户口土地问题、拆迁等原因未落户的。
③房主和户主为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此户口上,确在此地居住的。
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需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我校提出暂缓入学申请,学校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在我学区居住,具有我学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外来务工子女的户口簿、以及在我学区居住的居住证。
5.报名步骤:
(1).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教育云平台”,关注公众号。
(2).点击【招生公告】,查看各区【招生政策】【操作指南】【通知公告】,提前准备好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联机备案住宅产权合同)等报名资料及图片。
6.网上信息采集准备材料
(1).学生及户籍信息材料:
适龄儿童一寸蓝底照片电子版、户口本(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照片、户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出生证明照片。(备注:如户主与房主不一致,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佐证材料照片。)
(2).房屋产权信息材料:
产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房屋产权编号、产权人页(或者无房产证但有购房联机备案合同和购房正规发票等)照片
(3).监护人信息材料:
监护人户口页照片、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填表人上传承诺书:
填表人手写承诺书并上传手写承诺书签名照片。
学校地址:道里区河洛街6号
咨询电话:84815697
1554556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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