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依法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特制定本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入学条件及方式
严格实行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各街(乡)教育总支要在街(乡)办事处(政府)领导下,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合理制定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宣传、发放工作。
1. 凡年满6周岁(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各街(乡)教育总支甄别认定后处理。
2.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所在街(乡)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街(乡)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3.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街(乡)的要求登记,由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4.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街(乡)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5.尽可能安排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确实没有生活、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各街(乡)教育总支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6.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7.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8.按照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两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二、工作流程
1.调查摸底。各街(乡)教育总支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并形成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入学招生工作方案,经所在街(乡)办事处(政府)同意,于5月21日前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2.划定服务范围。各街(乡)教育总支根据摸底情况,合理安排各校招生计划,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5月31日前在学校、社区门口等区域公示辖区内各学校服务范围及招生公告。
3. 小学新生登记审核。各街(乡)教育总支牵头,组织好辖区内小学新生招生工作,蔡甸街城关采取网上登记、线下审核的方式,其他街(乡)采取设点登记、现场审核的招生方式,于6月14日前完成小学新生登记审核工作。
4.小学新生录取。6月15日—16日各街(乡)教育总支将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领取《通知书》,并于6月25日前在各学校门口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5.跨区分配。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7日-21日,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由跨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发放《通知书》。
6.初中新生分配。继续坚持初中整校对口分配,6月22日—23日各街(乡)教育总支将辖区内初中新生分配情况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领取《通知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回原籍就读的初中新生,于6月21日之前,携带户口本、房产证(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及就业证明)及学籍信息表,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资料并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3日,各街(乡)教育总支、各学校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8.新生补录。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日—31日到各街(乡)教育总支补办手续,由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1.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民办学校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3.民办学校不得采用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4.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9日,全部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民办学校均不得设置其它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5.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已自愿网上报名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按照“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登记注册入学、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招生”的原则招收其他已网上报名该校的学生。
6.电脑派位按全市统一方案进行,使用全市统一软件,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不得由学校组织。民办学校应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
四、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5月17日-21日 |
办理跨区入学登记手续 |
5月21日前 |
各街(乡)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并报送本辖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
5月31日前 |
公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等 |
6月15日-16日 |
区教育局审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名册》,领取《通知书》 |
6月21日前 |
随迁子女、回原籍的初中新生登记 |
6月22日-23日 |
区教育局审定《初中新生分配名册》,领取《通知书》 |
6月25日前 |
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公示 |
7月3日前 |
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
7月7日-9日 |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7月10日-11日 |
选择民办小学且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到校确认资格 |
7月15日 |
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 |
7月25日前 |
民办学校完成录取工作 |
8月25日-31日 |
小学、初中新生补录,由各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
五、新生入学咨询
区教育局、各街(乡)已设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各位家长可按新生入学的所属辖区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
序号 |
单 位 |
咨询电话 |
1 |
蔡甸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69813212 |
2 |
蔡甸街教育总支 |
84941266 |
3 |
中法新城教育总支 |
84993688 |
4 |
侏儒山教育总支 |
84965195 |
5 |
奓山街教育总支 |
84981085 |
6 |
张湾街教育总支 |
69740460 |
7 |
大集街教育总支 |
69162413 |
8 |
永安街教育总支 |
69303215 |
9 |
索河街教育总支 |
84960220 |
10 |
玉贤街教育总支 |
69702906 |
11 |
消泗乡教育总支 |
84063896 |
12 |
洪北教育总支 |
69405307 |
13 |
桐湖办事处教育总支 |
18062094496 |
14 |
中法新城外国语学校 |
13377883296 |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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