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罗庄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完善入学规则,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办学品质,确保全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原则。
根据罗庄区招生工作方案中划分的区域招生,适龄儿童凭法定监护人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学校服务村居进入相应学校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入学考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就读临沂第七实验小学及所辖学校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均需登录“临沂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采集信息,否则将无法注册学籍。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公布招生信息,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力求做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未注册过学籍的儿童。
四、招生范围
临沂第七实验小学:
尚屯、陈家白庄、傅家白庄、吴家白庄、李家白庄、前盛庄(蒙山大道以东)、后盛庄(蒙山大道东)、万通盛世馨园、海天华庭、 怡景新苑、锦绣华庭、誉丰小区、大成家苑、盛能电厂家属院、中能烟厂家属院、怡明园、悦澜山、丰泽缇香府、双和花园里、宝丽 未来城、许冲、大菜园、华能电厂家属院、怡和国际、锦绣华庭二期、银丰公馆、乐荣花园、公交公司家属院
临沂滨河明珠小学:孙家对河、王家对河、黄家对河、寇家对河、崔王庄
临沂三江路实验学校:花埠圈村、和谐家园
五、招生入学程序
拟在临沂第七实验小学,临沂滨河明珠小学、临沂三江路实验学校等三处学校入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先通过“临沂市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否则将无法注册学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6日—30日
具体流程: 在应用市场搜索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进 行注册并实名认证→点击首页临沂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口 →选择“临沂市罗庄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等待学校审核录取→打印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入学条件及录取顺序
学校按照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分批次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符合条件但因为批次居后没被录取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区内有学位空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录取顺序为:
1.第一批次
(1)自然村户籍类:户籍(以公安部门信息为准)在招生片 区内自然村,且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
(2)房产类(房产部门备案):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自有 产权房产(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3)特殊贡献类: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 军人及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省卫健委备案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依据有 关政策安排入学。
2.第二批次
户籍和自有住宅在同一招生片区内。
填报需准备材料: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购房原始单据、 购房合同、居住佐证。
3.第三批次
户籍不在招生片区但自有住宅在招生片区内。
填报需准备材料: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购房原始单据、 购房合同、居住佐证。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罗庄区内务工(经商),— 5 — 其子女来我区就读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 人)为罗庄区外户口;父母(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 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父母(监护人)至 少一方在罗庄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
2.录取方法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 积分依次录取。符合条件但因学位不足没有被录取的,统筹安排 到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积分办法:
计算近三年内的居住证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缴纳时间或税 务登记时间,按月计分,每月积 1 分,截至 2021 年 7 月;在罗庄 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 数之和积分;在罗庄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 与税务登记月数之和积分;如遇积分相同但受学位限制而不能同 时入学的,依次比较社保积分、完税证明积分、居住证积分和完 税数额。
填报需准备材料:①居住证:提供学生父母一方持有的罗庄 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②户 籍证明:户口簿和学生父母双方身份证。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 罗庄区务工者,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罗庄区经商者,需在我区 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该两项证明材料截至 2021 年 7 月 31日,原则上需连续满一年)
七、现场审核材料提供
(1)户籍类: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义务教育招生报名信息》。
(2)大产权类: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居住佐证等)、《义务教育招生报名信息》。
(3)特殊贡献类:特殊贡献证明材料、户口簿及居住证明。
(4)小产权类: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原始单据、购房合同、居住佐证、《义务教育招生报名信息》。
(5)外来务工经商类 ①居住证:提供学生父母一方持有的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②户籍证明:户口簿和学生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罗庄区务工者,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罗庄区经商者,提供在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该两项证明材料截至2021年7月31日,原则上需连续满一年)
八、准备材料说明
1.居住佐证指:水、电、暖、有线电视、宽带等缴费原始单 据或在网上缴费记录的截图打印。
2.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结婚证、领养证等 材料。
3.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 房、办公用房、公寓、期房(未交付入住)、储藏室、车库等非 住宅不作为入学依据。
4.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适龄儿童 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为罗庄区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且此房 产为产权类房产。
5.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 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6.学校对 2020 年及以后年度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予以登记,逐步建立招生片区内人口户籍、房产所有权人信息库。根据登记情况,同一套房产,自 2020 年起在申请小学学位 9 年内,只对同一个家庭提供片区学位。
九、小学招生实行两级资格审查制度
学校负责对证件的登记与现场初审,与监护人签订书面诚信入学承诺书;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复审,共同加强对学生入学资格的审查。
十、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孤困、留守儿童和建档立卡儿童
各学校要精准掌握孤困、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儿童情况,开学两周内进行普查。各学校要在摸准底数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资助救助等关爱政策。
(二)残疾儿童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十一、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 〔2018〕3 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校长签字的证明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十二、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学校建设,努力保障学位供给。严格控制班额,招生编班严格控制45人。
(三)强化风险防控。推行风险管理,将风险管控贯穿招生工作全过程。高度重视学生和家长信息等隐私安全,责任到人,严禁泄露到社会、网络。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相关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区教体局报告。
(四)完善依法保障入学制度。严格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秋季招生入学前,要组织发放入学通知书;对于失学辍学儿童,学校要联合办事处政府和村居(社区)第一时间向法定监护人下达复学通知书,告知法定责任义务。对于逾期未报到的适龄儿童,要及时催促,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延缓入学审批、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方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将廉洁招生纪律贯穿学校招生全过程,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学校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对于举报的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规招生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深入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保障教育公平。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确保我处2021一年级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临沂第七实验小学
2021年7月24日
附1:临沂第七实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2:工作日程表
附3:招生报名咨询电话
附1:临沂第七实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同科
副组长:段志忠
成 员:韩红彬 冯向前 陈兴远 郑建晓
周克宇 邵成栋 李俊峰 郑建涛 宋长英
附2:工作日程表
时 间 |
工作日程安排 |
7月24日-26日 |
学校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公布招生工作方案。 |
7月26日—7 月30日 |
网上报名:登录“临沂市罗庄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注册, 登记入学信息,申报学区内学校。 |
7月31日—8 月3日 |
整理信息,汇总适龄儿童信息并予以比对审核。 |
8月4日-5日 |
入户走访核实。 |
8月6日-8日 |
现场审核。 |
8月6日-8日 |
学校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提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完善信息再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
8月12日—8 月14日 |
再次网上报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再次登录平台进行二次报名并选择志愿学校(可填报三个,学校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积分排名)。 |
8月15日—8 月16日 |
招生录取:招生学校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提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完善信息再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
8月17日—8 月18日 |
报名录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开放入学报名端口,满额后关闭报名端口。 |
8月24日—8 月25日 |
监护人登录招生系统,打印入学通知书。 |
8月26日—9 月1 日 |
新生报到,入学教育。 |
附3:招生报名咨询电话:
临沂第七实验小学:0539-7069866 0539-7064001
临沂滨河明珠小学 15866962103
临沂三江路实验学校1345590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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