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沂市凤凰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2021年临沂凤凰实验学校(小学部)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现对相关问题予以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您仔细阅读后,根据要求按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河东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临东政办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为依据,制定本简章。


二、招生范围


三、招生办法

        1.河东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河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报名工作流程:登陆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录→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核查→区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录取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②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的;③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④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⑤非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高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父母在河东区有稳定住所。
(2)报名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原籍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河东区务工者,需有河东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以上;在河东区经商者,需在河东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
(3)报名流程:登陆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录→入学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校对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教体局复审确认→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四、相关招生工作安排

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欢迎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拨打临沂凤凰实验学校(小学部)咨询电话:0539-8081712 (如遇忙线请稍后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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