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沂市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热点问题解答

一、制定《临沂高新区2021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基本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及《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人口、学校分布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稳定城区招生秩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

二、制定《临沂高新区2021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答:《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基本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及《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

三、出台《临沂高新区2021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划片就近免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根据规定,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三)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凡2015年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入学。

四、2021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什么?

答:2021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中,突出公平公正,由教育工作办公室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小组,集中办公。同时,首次对接大数据实行全程网办,报名自7月16日开始,到8月14日结束。

五、常见问题解答

1、临沂高新区2021年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报名方式有何变化?

答: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登陆“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入学报名信息。民办学校的具体招生事宜,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

2、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在工作方式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一是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更加公开、公正。二是整体上分“信息采集”“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常住人口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均需登陆平台登记填报,常住人口登记填报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报名志愿学校。“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招生又分两次进行:“一次申报”时,家长通过“服务平台”上相关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预录取的可登陆“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依次关闭报名端口。如中小学无法容纳的生源,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中小学或民办学校申报。

3、临沂高新区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高新城区中小学招生片新增龙湖小学片区,对实验小学、龙腾小学招生片区进行调整。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为主,弹性学区为辅的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具体见2021年临沂高新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区划图。

4、申请入学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

答:今年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税务、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大数据比对审核。对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数据进行系统筛查、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现“一网通办”,以方便广大学生家长。

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家长需向招生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5、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能否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6、父母离异怎样认定适龄儿童入学?

答: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高新区的,按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政策入学;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区外,父母一方户籍在高新,需回高新就读的,以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为准。

7、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答:高新辖区内社区(单位)建设的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可登陆“服务平台”,在相关界面登记注册入学信息。除由公安比对审核其户籍信息外,还需所在镇街、招生学校及村居(单位)共同对集体产权住宅的产权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情况属实且为所属村居户籍的,按常住人口子女序列依次录取。非所属村居户籍的,视申报学校学位情况录取;如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容纳,由招生办公室按就近或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8、高新区某片区的拆迁回迁户,孩子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回迁片区建设尚未完工,目前仍然在其他地方暂时居住,可以持户口本、回迁证明等材料到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也可以由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协调安置到暂住地片区学校临时入学。如果已经回迁,应在实际居住地按学区入学。

9、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已在高新城区购买房产,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住宅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该住宅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的范畴。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10、随迁子女报名高新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随迁子女来高新区中小学报名,父母至少一方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持有高新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7月31日,下同);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1、外来务工人员未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居住证是合法居住的证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要求,我区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父母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在我区申请入学。

12、临沂高新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随进城务工或经商的父母就近入学?

答:如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城里务工或经商,且长期居住,在原籍就学确有困难的,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13、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港澳台同胞、在高新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如何安排就读?

答:依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或到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14、孩子在小学举办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15、在临沂高新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育办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并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育办审核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16、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程序?

答:一是认真研读《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政策规定准备并完善入学手续;二是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公室于7月15日开始组织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39-3105393),届时可现场或电话咨询。三是各学校在招生期间也设立招生咨询电话,有需求的家长可电话或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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