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沂市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一、报名条件

  1.小学入学儿童年龄应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初中入学学生须为小学毕业生。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具有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二、招生程序

  1、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分“两个阶段”。今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程使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整体上分“信息采集”和“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拟入学的常住人口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其家长均需根据2021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常住人口子女注册填报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志愿学校。

  2、“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主要审核儿童少年户籍,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自有住宅情况,并根据审核结果分批次录取。第二步,根据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使用入学服务平台,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社保或纳税申报”积分排序录取。

  具体积分办法为: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的时间。

  3、随迁子女招生分“两次申报”。“一次申报”时,家长根据平台公布的各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兰山城区初中“一次申报”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从高到低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可登陆“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排序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

  二次申报结束后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可线下申报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或民办学校。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1.信息采集时间

  2021年7月12日-23日。

  (1)镇(白沙埠、枣园、半程、李官、义堂、汪沟、方城)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2日8:00-7月16日8:00;

  (2)城区(兰山、银雀山、金雀山、柳青四个街道和兰山经济开发区)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6日8:00-7月23日8:00。

  2.信息采集流程

  (1)进入招生平台: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www.lyls.gov.cn),进入“2021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点击相应学段的招生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2)进入信息采集: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进入(需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并实名注册,通过“爱山东容沂办”扫码登陆招生平台),认真阅读“信息采集须知”后,在页面最下方确认已认真阅读,10秒后点击“我已知晓上述文字内容”,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3)选择报名类型:点击“我要报名”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入口(城区学校报名入口中的“城区常住人口子女报名”、“城区随迁子女报名”或“农村学校报名入口”)。

  (4)填报相关信息:点击网页左侧信息标签,从上到下依次如实填写并点击保存,直至填报完成。常住人口子女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填报信息完成后,需待平台开放相关学校随迁子女学位时,才能申报志愿学校。

  3.注意事项

  带*号为必填项目。填写信息务必准确、详细,漏项、错项及填写不规范,都无法完成信息填报工作;信息填报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社保信息、纳税信息等,均通过大数据联网与职能部门比对审核,请据实正确填写,以免影响审核与录取。

  (1)基本信息:据实填写。

  (2)户籍信息:①“户籍地址明细”,以户口簿为依据认真填写;②户籍地址属于兰山区的,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填写户籍所在小区。

  (3)房产信息:认真查看房产填写示例,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本页填报;房产地址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进行填写。

  (4)监护人信息:依据系统提示据实填写。

  (5)居住证信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填此项。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居住证不满一年将影响孩子的报名录取,请谨慎填写。

  (6)工作信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填此项。家长为务工者,需据实选择是否缴纳兰山辖区职工社保,未缴纳社保将影响入学积分及审核录取,请谨慎填写。家长为经商者,需提供纳税申报信息,纳税情况以税务部门联网核查结果为准。是否交税需在经营人提交纳税申请后,由税务部门核定。

  (7)信息更改:信息审核工作结束前,家长可以登陆系统更改报名信息;被学校驳回的报名信息也可更改。

  (二)申报学校

  1、镇适龄儿童少年申报:7月12日8:00-7月16日8:00。各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即可同时申报学校。

  2、兰山城区常住人口子女申报:7月16日8:00-7月23日8:00。兰山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学校。

  3、兰山城区随迁子女“一次申报”:8月5日8:00-8月6日20:00。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入学服务平台申报志愿学校。“一次申报”城区初中学校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生。

  4、兰山城区随迁子女“二次申报”:8月9日8:00-8月10日20:00。“一次申报”未被招生学校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公示空余学位情况“二次申报”志愿学校;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登陆平台申报城区初中学校。

  注意事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学校期间,儿童、少年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积分排名情况,并根据排名及家庭情况自愿调整申报学校,以提高录取几率。

  (三)招生预录取

  8月2日-4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8月7日-8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积分预录取“一次申报”的随迁子女,请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关注“二次申报”及预录取时间。

  8月11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二次申报”的随迁子女至满额,请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线下申报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四)审核确认

  报名信息中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由招生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确认;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

  已被录取的儿童、少年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领到入学通知书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报到,切勿错过报到时间。

  未尽事宜,欢迎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拨打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9-8184032(热线电话,如遇电话线路忙请稍后拨打)。

  本须知解释权归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且只适用于2021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使用。

  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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