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明德学校隶属于潍坊中新双语教育集团,学校以“仁爱求真”为校训,围绕培养“能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现代公民意识的创新型人才”的目标系统开展学校工作,扎实推进自主互助学习型课堂教学,系统开发经典诵读与戏剧、人工智能、研学旅行与排球等特色校本课程,开阔学生眼界,开启学生智慧。
根据奎文区教体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拟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四公开。
招生对象
奎文区户口,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新生或监护人)地址一致,均在本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入学条件
招生工作流程
1.信息采集(6月21日—7月10日)。未参加前期信息采集,或信息采集后证件信息发生变化的,可在入学平台补报信息。
2.条件审核(7月1日—7月10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并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7月11日-7月15日)。新生监护人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结合学校片区划分及招生条件,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4.学位分配(7月16日-7月26日)。学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分批次将学位分配到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员,并通过服务平台发放入学通知书。
5.信息公示(7月30日)。学校将招收新生的有关信息,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6.入学确认(8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7.阳光分班(8月22日)。学校使用服务平台的编班模块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有关情况说明
1.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7月15日。
2.户口在非直系亲属人员家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在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籍单页(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籍单页复印件)及监护人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3.奎文户籍新生,长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并共同居住,且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的,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4.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新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且户籍登记地址与该房产地址一致,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其他房产,属房产共有人的监护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按照该共有房产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5.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的,属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在原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申请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选择在奎文区的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需同时提供拆迁协议。
6.入学提供的房产限指住宅。除新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未交付入住的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住建部门暂不予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并经所报学校实地验证实际居住,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因房产抵押贷款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住建部门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无法提供房产证的房产,房主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原始发票及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招生工作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报名要求
新生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服务平台进行入学申请,奎文区“服务平台”登录方式见附件。
招生咨询时间
2021年7月1日~7月30日
招生电话
0536—6036609
17260467357 李老师
教育局监督电话:6036016 603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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