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奎教体发〔2021〕15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学校简介
奎文区北苑实验学校位于奎文区乐川街2700号,占地70亩,建筑面积46640㎡,是由奎文区委、区政府投资重点打造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隶属奎文区教体局管理。
学校秉承润育每一个生命全面而富有个性成长的办学宗旨,围绕“每一个”“每一刻”“不一样”的办学理念,践行务实求真、执着坚韧、行先言后的学校精神,见善、多闻、用道,打造潍坊教育新的价值洼地。结合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培养目标以及中高考新变化等建设了“通才”课程体系,致力于面向未来培养人格健全、卓识通才的中国人,办一所新样态学校。
小学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根据奎文区实际情况,学校在招生计划内,依据户籍、房产(房屋用途须为“住宅”,下同)等情况,分批次为符合对应条件的新生分配学位。学位不足时,依次按照学位批次、奎文区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起始时间、租房时间的先后顺序,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对未按时申请学位的符合奎文区入学条件的新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第一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至少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下同),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有房产,房产、户籍登 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依据相关优待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等优抚对象子女,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确定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第一批次学位分配范围。
第二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
第三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名下在潍坊市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峡山、滨海,下同)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以住建部门备案为准,下同)。
第四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第五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2021年1月1日前备案),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
初中招生对象及条件
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限指住宅,下同),新生户籍登记地址与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以下简称“房户一致”),可按相关程序申请入学。
招生片区划分
1.小学招生片区
从虞河开始,沿玉清东街西行至潍州路,沿潍州路北行至经济区,与沿虞河北行至经济区所围的奎文区域。
2.初中招生片区
从虞河开始,沿玉清东街西行至白浪河,沿白浪河北行至经济区,与沿虞河北行至经济区所围的奎文区域。
招生方式
学校招生采取免试登记入学的方式,通过奎文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报名。
2021年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材料清单
有关情况说明
1.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须在2021 年1月1日前;其余材料截止日期,如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均为2021年7月15日。
2.户口在非直系亲属人员家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在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籍单页(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籍单页复印件)及监护人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3.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房产,现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区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的,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4.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新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且户籍登记地址与该房产地址一致,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其他房产,属房产共有人的监护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按照该共有房产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5.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的,属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在原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申请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选择在奎文区的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需同时提供拆迁协议。
6.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含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除新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及第4条所列情况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屋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城中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7.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城中村改造房产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需由社区出具租住证明并经街道确认(需写明出租人、承租人、房屋座落、租房起止时间等),并经学校实地验证属实。
8.家长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入学服务平台审核通过但校验到户籍、房产不匹配的,经学校实地验证属实后的方可申请学位。
关于初中招生缓冲区的说明
1.学校2021年初中招生,在满足本校招生片区内学位需求后,如有剩余学位,将按照就近、公平、当年有效的原则,在本校招生片区周边区域设置入学缓冲区:(1)从白浪河开始,沿卧龙东街东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北行至玉清东街,沿玉清东街西行至白浪河,沿白浪河南行至卧龙东街所围的区域;(2)从虞河路与玉清东街路口开始,沿玉清东街西行至虞河,沿虞河北行至经济开发区,与沿虞河路北行至经济开发区所围的奎文区域。
2.入学缓冲区内具备“房户一致”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北苑实验学校初中学位。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未获得学位的,仍按原片区划分入学。
招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1.信息采集(6月21日-7月10日)。新生监护人注册并登陆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条件审核(7月1日-10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实地验证并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7月11日-15日)。新生监护人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结合各学校片区划分及招生条件,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4.学位分配(7月16日-7月26日)。学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分批次将学位分配到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员,并通过服务平台发放入学通知书。
5.信息公示(7月30日)。学校将招收新生的有关信息,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6.入学确认(8月20日前)。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7.阳光分班(8月25日前)。学校使用服务平台的编班模块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入学服务平台说明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关注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奎文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奎文教育”二维码(附后),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便民服务”进入“奎文入学”栏目。
2.手机端网址:https://wfkwedu.wfgxic.com
3.扫描服务平台二维码
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
招生期间,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536—6028960 13884810706 张老师
奎文区教体局监督电话:6036016、603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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