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含各区招生咨询电话

 

 

 

 

坊 市 教 育 局

 

 

 

潍教函〔2021〕44 号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经济开发区文教局,市教育局高新分局、滨海分局、峡山分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提升教育便民服务水

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招生准备工作

(一)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各县市区要提前组

织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精准做好域内小学和初中一年级适龄入学人数测算。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对招生片区范围进行较大调整的,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做好论证听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前进行研判分析,综合制定工作方案预案,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二)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民办义

务教育学校于5月底前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等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报名网址(手机客户端)、咨询电话等。6月 30前,各县市区将招生政策网址链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入学年龄及报名时间安排

(一)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应报名入学

小学一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应报名升入初中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应当通过县市区教育部门或“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由当地镇街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

(二)时间安排。各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时间

统一为7月 11日—15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 11日—13日,学生限报一处符合招生条件的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八个县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原则上8月 20日前全面

完成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三、切实做好各类群体学生入学

(一)当地居民子女。当地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

的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子女可以在原居住地学校就读,也可以在回迁居住地学校就读(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选择在本县市区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对具有当地户籍、在当地城区无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一年(含)以上租赁证明、有合法稳定工作的家庭,县市区教育部门可在统筹考虑学位供给等情况的基础上,探索实行租房者适龄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教育部门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二)随迁子女。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居住证、户口簿,根据需要提供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材料。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结合不同学校实际,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混合编班、统一管理。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三)残疾儿童。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

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教育条件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在校就学、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县级教育部门要主动对接残联部门,建立应入学残疾儿童台账,并逐一落实入学报名情况。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入学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校面向全

市招收视障学生,同时面向各区、开发区(有特教学校的区除外)招收孤独症儿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儿童,以及市直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拟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家长于7月10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携带近年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等资料;随迁子女一并带齐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 ,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591)进行入学评估认定。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

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学,在招生报名期间,通过拟入学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提交入学报名材料。有关教育部门尊重本人意愿,简化办理流程,在工作地或居住地优先协调入学。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保障。

(五)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

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就近就便安排就读。

6月 30日前,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将符合在潍坊入学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需求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符合在滨海区、高新区、峡山区入学和跨区入学优待条件的报潍坊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公安局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名单;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名单;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名单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优抚对象子女通过相应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报名。


四、优化报名工作流程

(一)实现全程网办。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各县

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或通过“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提供的统一导航入口进行报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市场监管、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支持,进一步完善招生平台功能,推动流程优化再造,凡非必须现场办理的业务,推行基于大数据共享的“网上办、掌上办、全网办”。鼓励在“零跑腿”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零证明”。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可在报名时段内通过学校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络报名。

(二)继续简化证明材料。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国家、省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备注其必要性。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五、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各县市

区教育部门要全面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审核和监督。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风险防控。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入学报名系

统测试和相关预案,进行数据的备份和安全测评。对于生源数远超公办学位数的学校,要发布预警提示。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相关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县市区、直属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报告。

(三)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参照2020年招生工作要求,纳入审批地进行统一管理。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按照有关规定,限制严重失信人员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四)严格落实免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

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五)加强政策宣传和正向引导。各县市区、直属学校

要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同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对招生政策,要通过网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幼儿园和小学进行宣传解读、社区张贴海报等多种措施,进行广泛宣传。要坚持政策稳定性和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将宣传工作前置至每年幼儿园中班家长和小学五年级家长群体,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出时间。

(六)强化入学责任落实严格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

复学通知书制度。秋季招生入学前,县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发放入学通知书;对于失学辍学儿童,县级教育部门要联合镇街政府和村居(社区)第一时间下达复学通知书,告知法定责任义务。入学通知书要印制潍坊市学生资助研究指导中心(8080970)及本县市区咨询电话,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咨询求助。

各县市区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严禁接收不符合入学

条件的学生,坚决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

严查非法办学行为,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

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方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防止大班额问题反弹。各县市区要科学测算“十

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提前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规划建设工作。持续化解大班额问题,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坚决杜绝学校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各县市区要综合施策,通过推行集团化办学、学区制、深化“一校长多校区”改革、开展强镇筑基教育改革、创建“乡村温馨校园”等措施,纾解城区就学压力,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工作基础。

(八)其他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各项规定和纪

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未实行随机派位招生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潍坊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799335。

 

 

 

附件: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潍坊市教育局

2021年 3月 30日


 

附件

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奎文区教体局:6036016

潍城区教体局:8188709

坊子区教体局:7628186

寒亭区教体局:7253760

市教育局高新分局:8861063市教育局滨海分局:5303115

经济区文化教育局:8167633市教育局峡山分局:3086996

青州市教体局:3235080

诸城市教体局:6064043

寿光市教体局:5221453,5222420

安丘市教体局:4395287

高密市教体局:2323282

昌邑市教体局:7212217

临朐县教体局:3214470

昌乐县教体局:6239191

潍坊广文中学:2118278,2118246

潍坊文华学校(初中部):2927777,5123458

潍坊盲童学校:8381623

潍坊聋哑学校:8332662

潍坊市中小学招生服务中心:8281998

潍坊市教育局:8096361

潍坊军分区政治工作处:8534636,8534632(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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