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唐教基〔2021〕35号文件及《路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北教字(2021)5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刘火新庄、马家涯、周官屯、骏安园小区的适龄儿童。
三、片内生认定
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片内生的认定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适龄儿童住房、户籍符合“两统一”要求。需提供:房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达不到“两统一”要求的,以其父母名下合法房产和户籍作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需提供:房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新购住房并已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可以按新居住地确定片内学校。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发票、入住佐证材料(水电费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与其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学生父(母)不是户主,学生祖父母是户主、房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且户口未迁移的(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本、户口本,房管部门开据的无房证明及学生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且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
学生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有一方在外地,学生户口随父或随母在路北区内,其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不是户主,学生父母在本地名下无产权住房(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本、户口本,房管部门开据的无房证明及学生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而另一方在外地是房主和户主,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
第4点中提到的这两种情况如片内学校安排符合“两统一”要求的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可安排到片内学校就读,按片内生对待;如无空余学位,则由学校将相关材料报小教科安排到其他附近学校就读。若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按择校生处理。
5、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租房合同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由各校根据实际学位按划片方案安排入学。因班额等原因片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学校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小教科,并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6、其他房产或户籍情况特殊者: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学生父母无房产而在其亲属家借住,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等)居住的;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虽已购房但户口因主观原因未迁入的。视学校学位情况而定,如学校生源已满,则由学校将学生相关材料(房本、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上报小教科,由小教科审核相关材料后,以相对较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基本证明材料:一是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孩子及其父母三人的居住证);二是父母双方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三是户籍证明。随迁子女父母持上述相关证件直接到学校报名,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接收的,学校将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汇总后报小教科,由小教科审核相关材料后,以相对较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学生,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学生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确保不出现大班额。
四、招生时间
7月12日:面向辖区范围招收符合片内生认定要求的一年级新生。
具体安排如下:
1、符合片内生认定第1、2、3种情况的学生报名时间:7月12日上午8:00-9:30
2、符合片内生认定第4种情况的学生报名时间:7月12日上午9:30-11:00
3、符合片内生认定第5、6、7种情况的学生报名时间:7月12日下午2:30-4:30
五、报名流程
1、在门卫室排队领取入校证,持证入校。
提醒家长:请携带提前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后附二维码,家长自行扫描二维码,填写表格并下载打印),家长要严格按照学校安排时间来校,不能提前到校,避免校门口人员拥挤(每名适龄儿童只能由一名家长陪同进入学校)。
进入校园需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用微信“扫一扫”出示河北健康码。如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家长,请提前与我们电话联系,不要到现场报名。
2、到教学楼一层阶梯教室(进一楼大厅往北走),按照入校证上的顺序号间隔就座。
3、查验证件:每位家长准备档案袋一个,上面写清学生姓名,联系电话,所有材料均携带原件和复印件,每页复印件均需有家长签名。原件当场查验后带回,复印件留下备查。(学生户口页与户口本首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请各位家长提交合法、真实、有效的户籍、房产证明,我校会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户籍、房产信息的核查。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孩子在我校的入学资格,按择校生上报教育局。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证件核验无误后再通知领取。(录取结果将在一周内电话通知家长。)
六、报名地点
骏安实验小学教学楼一层阶梯教室。
七、招生咨询电话及负责人
招生负责人:韩校长
咨询电话:18332914885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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