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两统一(孩子户口随父母或者其父(母)一方的,房主户主为父母一方)
报名时间: 7月10日(全天)
携带材料:
原件:户口本、房本、新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复印件顺序:①户口主页+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按顺序复印一张纸上);②房本复印件;③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报名条件:新购住房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或未办理正式房本。
报名时间: 7月11日上午
携带材料:
原件:户口本、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物业入住证明、新生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迁入或迁出户口的派出所证明等材料原件。
复印件顺序:①户口主页+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②购房合同复印件;③购房发票复印件;④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报名条件:学生与其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学生父(母)不是户主,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户主、房主的,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且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
报名时间:7月11日 上午
携带材料:
原件:户口本、房本、父母无房证明、父母身份证、新生出生医学证明。
复印件顺序:①A4纸正面:户口主页+户主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A4纸反面:监护人(父母)页复印件;②房本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报名条件:学生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有一方在外地,学生户口随父或随母在高新区内,其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不是户主,学生父母在本地名下无产权住房,而另一方在外地是房主和户主,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如片内学校安排符合“两统一”要求的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可安排到片内学校就读,按片内生对待;如无空余学位,则由教育处统筹安排到其他附近学校就读。
报名时间: 7月11日 下午
携带材料:
原件:户口本、房本、父母无房证明、父母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
复印件顺序:①A4纸正面:户口主页+户主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A4纸反面:监护人(父母)页复印件②房本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