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龄学生本人的户口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合法固定住址一致,且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房主,符合“两统一”原则。
2 达不到“两统一”要求的,以其父母名下合法房产和户籍作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3 新购住房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可以按新居住地确定片内学校。
4 学生与其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学生父(母)不是户主,学生祖父母是户主、房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且户口未迁移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开据的无房证明及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且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
学生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有一方在外地,学生户口随父或随母在路北区内,其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不是户主,学生父母在本地名下无产权住房(需提供房管部门开据的无房证明及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而另一方在外地是房主和户主,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
5 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租房合同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由各校根据实际学位按划片方案安排入学。因班额等原因片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学校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小教科,并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6 其他房产或户籍情况特殊者: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学生父母无房产而在其亲属家借住,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等)居住的;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虽已购房但户口因主观原因未迁入的。
7 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学生,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学生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确保不出现大班额。
8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基本证明材料:一是孩子及父母三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二是父母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三是户籍证明。
以上情况如学校安排符合“两统一”要求的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可安排到校就读,按片内生对待;如无空余学位,则由学校将相关材料报小教科安排到其他相对较近学校就读。若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按择校生处理。
另:凤凰英才卡子女就学登记时间为7月14日,地点:路北区教育局小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