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唐山市路北区裕华道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1号)和《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唐教基〔2021〕3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入学年龄为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含8月31日。

  二、招生范围

  红星楼(41—70楼)、裕华楼、裕丰楼、裕华附件楼、汽配楼

  三、片内生认定

  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片内生的认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适龄儿童住房、户籍符合“两统一”要求。

  2.达不到“两统一”要求的,以其父母名下合法房产和户籍作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3.新购住房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可以按新居住地确定片内学校。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发票原件等材料。

  4.学生与其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学生父(母)不是户主,学生祖父母是户主、房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且户口未迁移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开据的近一个月内的无房证明及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且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

  学生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有一方在外地,学生户口随父或随母在路北区内,其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不是户主,学生父母在本地名下无产权住房(需提供房管部门开据的近一个月内的无房证明及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而另一方在外地是房主和户主,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

  以上两种情况如片内学校安排符合“两统一”要求的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可安排到片内学校就读,按片内生对待;如无空余学位,则由学校将相关材料报小教科安排到其他相对较近学校就读。若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按择校生处理。

  5.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租房合同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由各校根据实际学位按划片方案安排入学。因班额等原因片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学校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小教科,并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6.其他房产或户籍情况特殊者: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学生父母无房产而在其亲属家借住,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等)居住的;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虽已购房但户口因主观原因未迁入的。

  7.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学生,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学生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确保不出现大班额。

  四、招生时间

  7月10日(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7月11日(上午8:00-11:00 )

  五、报名流程

  ①报名前一天到学校传达室取号,因疫情防控需求,每个家庭指派一名家长按照号码标明的时间段到校报名。(不用带孩子)

  ②报名人员入校前先扫学校场所码,绿码方可入校。进入校园需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

  ③查验证件:

  ●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所有材料均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查验后带回,复印件留下备查。

  ●家长离异的,需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房本办理中及新购二手房并已入住的,携带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发票、入住佐证材料(水电费收据)及交易契税票。

  ●请各位家长提交合法、真实、有效的户籍、房产证明,我校会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户籍、房产信息的核查。

  ●准备档案袋,袋上写清孩子姓名,所有复印件装袋留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核。(户口本要复印首页、孩子页、父母页。涉及多个户口本的,都要先印首页,再印其它页。所有复印件家长签字)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证件核验无误后发放。

  六、报名地点:裕华道第一小学

  七、招生咨询电话及负责人

  招生负责人:管校长

  咨询电话:18031577937(上午8:30-11:00 下午 2:30-5:00)

  裕华道第一小学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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