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提升教育公平度和满意度,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唐教基〔2021〕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以校为主”管理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要求,依法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优化招生制度,规范招生行为,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建立公平、完善的义务教育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校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

2.坚持免试、划片招生原则。开平区域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全面实行划片招生办法,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确保每名适龄学生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面试选拔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初中择校生中考时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到校政策。

3. 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由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公民同招”制度机制,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和群众利益。

4. 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各自实际,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划片方案、咨询及监督方式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就群众关心的招生政策、热点问题等做好宣传释疑工作,保证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知情权。

5.坚持“两为主”原则。不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学制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开平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一)片内生认定工作

合法有效的户籍和房产是确定片内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坚持学生户籍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学生户籍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

以下情况认定为片内生,安排片内学校就读。

第一类:开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住房符合“两统一”要求。即学生本人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及合法固定住址一致,且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房主。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人才(持有英才卡)以及来唐投资人员等群体随迁子女,按照相关文件优先录取。

第二类:开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户口在(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均不是户主,学生户口随父或随母,且学生父母不是户主,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户主、房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学生父母需提供唐山市域内无房产证明),且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

第三类: 开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住房达不到“两统一”要求的,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且名下合法房产在本区,以其父母的户籍或名下合法房产作为确定片内生的依据。

第四类:新购住房并已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可以按新居住地确定片内学校(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入住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类: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我区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由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按划片方案安排入学。

第六类:外来务工、进城经商或办厂人员子女。符合外来务工条件的按照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所在学校片区确定就读学校。如果因服务区片学校学位不够,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入学。

第七类:其他户籍或房产情况特殊者,由综合教育科审核相关材料后为其确定片内学校。

学校按以上类别顺次招生,若因班额等原因没有学位,片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报名需提供的证件:

本区户口或在学校服务片区有产权房的

1.户口本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入住证明、物业缴费凭证等能证明入住的佐证材料)3.接种证(小学新生提供)。

本区户口但无产权房的

1.户口本 2.父母离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3.租住房主的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入住证明等佐证材料)4.房屋租赁协议。拆迁户还需提供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村(居委会)居住证明5.接种证(小学新生提供)。

进城务工、经商、办厂人员子女

1.户口本2.法定监护人的《就失业登记证》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3.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4.接种证(小学新生提供)。

政策说明:

1.学生监护人购买二手房且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过户,否则不予认定。不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买卖双方协议、更改姓名后的燃气费、水费、电费、网费、电视收视费、取暖费等机打票据、且购房时间距报名日期达到六个月以上的购房款银行流水清单等充足可信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2.申请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必须是自出生之日起户口就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且适龄儿童父母唐山市域内没有房产的给与认定,临时转入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户口不予认定。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父母离异等原因将户口临时转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经招生学校查证后予以认定。

上述划片原则为区教育局指导意见,各校应结合各自实际,在充分考虑班额等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不同情况的划片招生办法,明确各类依据。

(二)招生入学工作

1.小学招生。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类小学招生工作(包括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接受报名等)应在7月5日以后开展,具体时间由各校自定。小学入学年龄为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初中招生。各类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包括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接受报名等)应在7月10日以后开展。继续进行小学毕业质量检测,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检测时间为7月2日。检测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由毕业学校命题和组织,区教育局将采取抽查方式对各校命题进行监控。检测成绩以等级制形式记入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不得按成绩对学生、教师、学校进行排队。检测时间按照市教育局安排统一进行。

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学校组织专人填写,区教育局审核,并逐级签字盖章。表格上要粘贴考生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在录取前统一由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保管,严禁个人提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作为补充的学籍管理资料,经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审核后按划片方案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并由初中学校存档。

各初中学校按区教育局安排组织学生报到,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招生名单确定后,各初中学校将录取花名册(一式两份)上报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必须在8月15日前发到学生或其家长手中。各初中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进一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省、市居住证制度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基本证明材料:一是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二是父母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三是户籍证明。学校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2.农村留守儿童入学。落实“三个优先保障”要求,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教育服务保障。积极配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要及时、合理安排返乡流浪儿童入学。

3.残疾儿童入学。区教育局已把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把任务落实到乡镇和学校。每年由我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后,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信息和县级残联确定的基础性数据核对后,建立本学年需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确保建档立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进入名册。对于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我局综合教育科备案。普通中小学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在随班就读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要以集体教学为主,并要对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按照“全覆盖”的原则,采取“一人一案”的方式,为到校困难的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选派责任教师、远程网络教育、制作教学材料等多种途径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最大程度地满足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多样化的特殊教育需求。

4.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唐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方案(试行)》(政〔2020〕12号)规定,切实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工作,优先保障驻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官兵,以及长期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和有特殊贡献等军人子女入学。对情况特殊的现役军人子女要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必要关照。确保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全部顺利入学。

要落实好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人才引进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要求,妥善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引进人才以及来唐投资人员等群体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四)强化控辍保学工作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不断深化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要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建立专门台账,在招生过程中实行全覆盖动态监测,确保建档立卡脱贫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政府批准,并由乡镇政府将审批文件复印件提供给片区学校。不断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认真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由乡镇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

三、严格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1.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开始前,民办学校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等内容,由区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区教育局将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

2.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在优先满足我区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在我区以外市域范围内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

3.民办学校招生组织。民办学校自开始报名到招生截止日期前应将开平区域内学生报名人数及名单如实上报综合教育科。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必须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地学生入学需求,如所在地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则不参加随机派位,全部录取;剩余学位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所在地以外生源)。随机派位招生由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随机派位招生应在纪检和公证部门监督下进行,应邀请家长代表参与,随机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适龄儿童、少年应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我局综合教育科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小学可直升初中;当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可全部录取;当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则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4.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民办学校不得借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

各学校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提前制定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民办学校招生平稳进行。

四、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1.优化招生流程。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提前向社会公布。不得要求家长提供或办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

2.加大违规招生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按照《唐山市2021年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唐教基〔2021〕18号)要求,我局及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继续围绕提前招生、考试招生、择校乱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由我区教育局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由我区教育局监督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通报发证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我区教育局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通报发证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严格控制班容量。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巩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成果,充分考虑休复学、转学等因素,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小学、初中一年级不新增54人以上大班额班级。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组织招生。

4.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我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我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5.加强学籍和新生分班管理。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各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初中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各初中学校新生分班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指导下完成。分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进行,严禁以学生各类成绩、信息化教学方式等作为分班的依据,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快慢班”、“重点班”。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分班结果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学生毕业前学校不得擅自调整。

6.加强宣传引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对本地招生政策、划片方案、入学流程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和全面解读。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和取得的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聚工作正能量,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确保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县级政府承担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校义务教育工作,在本通知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台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校招生方案要注明监察室、教育科为监督举报电话,本校联系电话为招生咨询电话,各校电话保障随打随接,并做好电话记录。请各校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本校招生实施方案纸质版校长签字、加盖公章交综合教育科,电子版传邮箱:kpjcjy@163.com。经审核同意后在本校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校园网站公示,片区内镇街、社区公示。

 

咨询电话:教育局综合教育科: 3388210

监督举报电话:教育局监察室: 3388212

 

附件:唐山市开平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方案

                   

 

 

 

 

 

       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唐山市开平区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方案

 

一、小学学校的服务半径(所属区片)的划分

 (一)开平小学所属区片。普光路以南,以新苑路为界,新苑路以东属东校区,新苑路以西属西校区。

东西校区:五街、六街、七街(含唐古街、南环路街、牌楼街、东转角、王家窝)、矾土矿工房、东新苑、西新苑、冀化楼、国税楼、古石城街(六队)、怡景花园、普光南里、东城景苑、新野上郡、半壁店村、新一家、荣川沁园、古镇新城、国各庄村、耿家营村。

八里庄校区:西八里村、华岐、中八里村、东八里村。

(二)第一实验小学所属区片。二街、三街、四街、五街杨家巷、七街(普光路以北)、东山、惠民楼、瑞景花园、锦绣香居、石城雅居(代管)、马路村(户口属开平所)、南贵里社区、爱国里社区、葡萄园社区、赵庄村。

(三)东关小学所属区片。一街村、东城绿庭、七街村(铁道南)、陈庄村、车站工房、站东楼、丰山村、水质工房、为民楼。

(四)第二实验小学所属区片。欢套村、聂各庄、石家庄村、大岔道村、岔道村、石泉庄村、马大寨村、东帅甲河村、西帅甲河村。

(五)夏庄回民小学所属片区。夏庄村。

(六)孩儿屯小学所属片区。孩儿屯村、楼子庄村、蒋庄村、洼里村、(狮子湾村、新立庄村、胶泥庄村自选到孩儿屯小学或者西尚庄小学)。

(七)西尚庄小学所属片区。西尚庄村、周家桥村、后营村、伍家庄村、东尚庄村、小港村、杨家庄村、古楼庄村、(狮子湾村、新立庄村、胶泥庄村自选到孩儿屯小学或西尚庄小学)。

(八)大柳树小学所属片区。孙庄村、大柳树村、唐庄村、李家峪村、大马家峪村、小马家峪村。

(九)陡电小学(含安家庄教学点和双庙小学)所属片区。双庙村、栗园村、栗园小区、陡电小区、刘庄村、安家庄村。

(十)60中小学部所属片区。双桥村、张庄村、冶里村、鞠家岭村、徐庄子村。

(十一)荆各庄小学所属片区。荆各庄矿社区、荆各庄村、大六甲村、大佛头村、小佛头村、曹沈庄村、荆华楼小区、约克小镇(代管)、于庄村(自愿选择到荆各庄小学或唐马路小学)。

(十二)20中小学部所属片区。尤各庄村、奔各庄村、马各庄村、郑家庄村、郝庄村、小六甲村。

(十三)唐马路小学(含屈庄小学和刘官屯教学点)所属片区。光华楼、跃华楼、增华楼、前陡河、后陡河、新工村、马路村、马家沟村、马矿新区南楼、小屈庄、马矿新区、六号小区、河滨楼、后屯村、刘官屯村、大代庄村、茅草营村、中屈庄村、前屈庄村、于庄村(自愿选择到荆各庄小学或唐马路小学)、石灰厂工房。

(十四)贾庵子小学所属片区。

贾庵子小学:贾庵子村、小代庄村、张庄子村、贾庵子新农村居民小区、王千庄村、前泉村、王官庄村、太平庄村、马庄子村、周赵庄村、新庄子村。

(十五)安各庄小学所属片区。安各庄村、于家新房子村、任信屯村、寨子、北泉村、贾庄子、铁路楼。

(十六)康各庄小学所属片区。康各庄村、刘屯村、罗各庄村、西塔村、北塔村、东塔村、康明家苑。

(十七)大丰谷小学所属片区。大史马村、小丰谷村、大丰谷村、郭坨村、前于家店村、后于家店村、朱庄子村。

(十八)唐钱楼小学(含王盼庄教学点)所属片区。唐钱楼社区、马各庄村、东越河、西王盼庄村、东王盼庄村、中王盼庄村、清雅园、农研所、农行楼、园丁楼、水山樾城(代管)。

(十九)河东小学所属片区。东港龙城三期、增三期业主子女。

(二十)税钢小学所属片区。税钢社区、税东社区、税东村、税北村、税西村、税中村、税后村、瑞祥里小区、东港龙城一期二期、税华阁、河联园小区。

(二十一)五里屯小学所属片区。王庄子、鲁庄子、王官屯、大陈庄、大张各庄、小营村、惊马林、谢马庄、东五里屯、中五里屯、西五里屯。

二、初中各学校招生所属小学范围

(一)18中学。 夏庄回民小学、西尚庄小学、孩儿屯小学。

(二)20中学。陡电小学、荆各庄小学 、20中小学部、安各庄小学部分(贾庄子、任信屯、寨子、北泉)。

(三)46中学。一实小(户口在马路派出所的学生)、唐马路小学。

(四)49中学。开小、东关小学、一实小(户口在开平镇的学生)、二实小。

(五)60中学。大柳树小学、60中小学部。

(六)税东中学。税钢小学、康各庄小学、河东小学、唐钱楼小学、大丰谷小学、五里屯小学、水山樾城(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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