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翟各庄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确保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三河市招生委员会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三招字 2021-1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学校办学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招生政策,严控招生秩序,坚持均衡发展,确保招生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


(二)坚持过程全面公开、阳光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科学定额、均衡发展的原则。中小学招生,统一实行“三限”,即:限范围、限人数、限班额,不断促进校际间均衡发展。


(四)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实行划片招生”的原则,严格执行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政策,由市招生委员会按学校规模和办学条件统一划定招生范围,坚决杜绝私招、乱招现象。


三、招生细则


01

入学年龄和招生范围


入学年龄

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身心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儿童。对于年满6周岁不能入学的,由监护人向招生学校提出延迟入学的书面申请。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给予优先考虑。


招生范围

西杨庄、大景庄、小景庄、闫庄子、三间房、西辛店、黄亲庄、东辛店、郭庄子、郝家府、丁家庄、丁桥庄、何屯村、翟各庄、田村、小庄子、三刘庄的适龄学生。


02

报名时间及流程


网上报名

2021年7月21日——7月23日(早7点—晚9点)家长登录“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预登记,获得登记码并妥善保管。


报名信息核实修改

2021年7月22日—7月24日(早7点至晚9点)家长登录“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核实、修改报名信息。(可以修改一次报名学校以外的其它信息)


报名数据审验

学校初审:2021年7月25日招生学校网上审核在本校预报名的适龄学生。


查验房产和户籍信息:2021年7月29日—8月3日。


报名结果查询、

下载打印学生报名

信息登记表时间

1.查询时间:2021年8月4—5日(早7点至晚9点)。学生家长登录“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的“结果查询”功能,查询学校报名结果;


2.通过网上审核的,家长下载并打印“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到符合条件的学校现场验证。


学校现场验证

1.验证时间:2021年8月4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 :00


2.根据查询结果,需要现场验证的学生家长携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相应学校现场审验证件。


领取通知书

1.打印时间:2021年8月11日。


2.经审核验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家长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


03

新生报名要求


招生方式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三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三河市2021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报名须知》。


招生条件

(一)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


(二)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


(三)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现场验证时需

提供以下材料

1

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招生范围内原始村街的村民可以不提供)或廉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明;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

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明;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

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租房协议;

(4)出生证明;

(5)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6)由住建局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学生父亲和母亲在本市无房产证明;

(7)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4

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在本市经商执照或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4)务工证明;

(5)租房协议;

(6)出生证明;

(7)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上述所需材料如不能说明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票据等有效证明。 

四、特别说明


(1)户口本必须含户口首页、孩子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且前后编码要一致。


(2)房产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还需提供孩子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或学生户籍必须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号名下。


(3)网上报名后市住建局负责查验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查验不动产权证;市公安局负责查验户口簿,维护招生秩序。


(4)如利用虚假信息进行报名登记的,除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外,还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上报市金融信用办纳入失信“黑名单”,造成后果由家长本人负责。


(5)复印件一律A4纸复印。按照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薄→出生证明→身份证→其他证件或证明的顺序排列,所有资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右上角写清适龄儿童姓名和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至少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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