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合作路小学弘石湾分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教〔2021〕8号)和《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新华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新教〔20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二)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应在石家庄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无需现场重复报名。(详见《2021年小学一年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网上报名通知》)



二、招生范围

联盟路以北(含北侧街面小区),友谊大街以东(含街面以东小区,安居园不在范围内),北二环以南(含南侧街面小区),泰华街以西(含街面两侧小区,香格里小区不在范围内)。



三、报名时间

7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四、报名地点

石家庄市合作路小学弘石湾分校图书馆



五、报名及核验证件方法

1.学校网上预报名


 7月4日-7月9日下午4:00扫描右侧二维码,完成学校内部网上报名信息预录入。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录入,请于报名当天完成。)
2.现场报名并核验证件


网上预报名成功的家长,于7月9日下午5:00后通过识别“现场报名时间查询”小程序查询个人现场报名的具体时间,保存截图,作为入校凭证。报名无需排队,严格按查询到的时间点到学校即可。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一)依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入学的

一家三口本地户籍:一家三口户口本、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儿童预防接种本(卡)

(二)依据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

一家三代的户口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儿童预防接种本(卡)、父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教育局统一查验无房证明。

(三)本地户籍租住入学的

一家三口户口本、房屋租赁合同、儿童预防接种本(卡)、教育局统一查验无房证明。

(四)新三区(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及矿区在我校招生范围购房并实际居住的

一家三口户口本、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儿童预防接种本(卡)。
备注:如一家三口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交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



七、入学通知书发放

(一)符合房户一致的新生,7月18日上午8:30—10:00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二)在我校报名符合调剂的新生,7月25日上午8:30—10:00到学校查看分配结果,并按照通知书要求按时到分配学校报到。



八、温馨提示

1.现场报名无需提前排队,现场也不发放顺序号。学校会为每一个家长合理、错时安排核验证件的具体时间。请家长通过学校提供的“现场报名时间查询”小程序,提前查询好个人现场报名及核验证件的具体时间,并保存截图,作为进入学校凭证。
2.由于疫情原因,报名时只允许一位家长带孩子按时进入学校报名及核验证件。
3.凡进入校园家长和儿童配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出示入校凭证即截图,经工作人员许可后方能进入校园,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4.家长提供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登记,所造成的其它严重后果自行负责。
5. 招生咨询电话:87760915。招生期间,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石家庄市合作路小学弘石湾分校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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