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市镇安小学新生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01

招生对象

凡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我校招生条件且无就读小学经历的学龄儿童,均需在网上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02

本校学区范围

贺丞(四眼碶街以南)、镇安(四眼碶街以南)、孔雀、王隘(彩虹南路以西、兴宁路以北)、日月星城、周宿渡、宁丰、海悦、江丰。


03

招生条件

1.户籍生: 指户籍在本校学区范围的学生。户籍登记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房产生:指户籍不在本校学区范围,但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校学区范围有70年产权的住宅房产的学生。房产证取得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以房产证或拆迁协议为准,购房合同不予认可)。


04

网上报名时间

5月14日--5月18日 每天7:30--22:30


05

网上报名办法

凡符合本校入学条件且要求在本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鄞州区,再选择“城北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原江东)”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注意事项: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平台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填报虚假信息,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


06

报名材料上传

1.户籍生:户口簿、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户主或父母房产证(或集体土地证或拆迁协议)。

 2.房产生:户口簿、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父母房产证(或拆迁协议)。



07

招生录取

根据《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甬鄞教基【2021】52号)文件按批次录取。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超出学额部分由城北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视学位剩余和分布情况进行统筹安排。6月22日——29日完成第一阶段录取,7月10日之前完成第二阶段录取,录取情况和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详见学校微信公众号。


08

招生咨询

咨询热线:55229296

咨询时间:周一13:30——16:30;  

                  周三、周五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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