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平、 公正、公开,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 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 号)和《广州市增城 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 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 知》(增教字〔2021〕1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01
2021招生领导小组
长岗小学2021年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卢伟平(校长)
副组长:钟雨谦(副校长)、罗明生(长岗村委书记)、钟国彪(永新居委书记)
成 员:戴珍好、蔡良娇、王荣文果、姚炳容、黄宋辉、郑思晴。
02
2021招生基本情况
(一)招生计划:2个班,90人。
(二)招生地段:长岗村、凤凰北路、凤凰东路、凤凰南路、凤凰西路、凤凰新邨路、凤井二街、凤井横路、凤井三街、凤井一街、凤山街、凤市北路、凤市东路、凤市横路、凤市南路、凤市西路、凤市中路、凤新大道、广华东路、汽车城东路、旺南街、新泰路、邨横路、东凌广场、敏捷星悦国际。
03
招生工作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我校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负责本辖区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招生地段,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三)人户一致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使用证、经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
04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 6 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年满 6 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已入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当年小学招生范围内。
05
入学程序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 段内前往小学现场提出申请。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于5月22日至24日(根据报名时网上预约的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我校将审核符合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名单和资料交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复审和确认。6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向适龄儿童的家长派发录取通知书。6月26日进行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06
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时,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所需资料的原件核对和提交一式两份的复印件给学校留档(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写上学生姓名电话(每一份资料都要写上姓名电话)。
1、户口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
3、有效居住地证明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经永宁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一年以上(即审核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前备案)的租赁备案合同等】,其中合景誉山国际花漫里、誉山国际公寓性质房产除外。提供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拥有该房产50%以上(含50%)份额。
提供祖辈房或租赁备案证明作为住址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必须核查是否有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外广州市内户籍的,核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户籍的,核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入学镇街内无房产)。无房产核查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安排核查,不需要申请人提供房产查册有关证明材料。已租赁给他人居住的房产,如果已使用申请入学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再为房产业主或其他承租者安排该房产学区的学位,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
4.儿童预防接种证。(先暂时不收,待开学后由学校统一收集交防疫部门查验)
(一)妥善做好本学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因特殊情况,本校内无法解决的或难以界定的个案,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提出解决建议,报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裁决。
(二)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通过学校宣传栏等渠道公布招生结果;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并于当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
政策性儿童少年
1. 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且具有永宁街实际居住有效文书材料,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5月7日至5月11日到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报名并提交资料。经过教学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2.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符合《关于做好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增穗教领办〔2020〕1号)文件规定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且具有永宁街实际居住有效文书材料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2021年5月7日至5月11日到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报名并提交资料。经过教学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3. 延缓入学和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本街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街招生领导小组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积极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4. 军人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的规定落实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穗增组通〔2019〕46号)规定落实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来穗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方案》(增开办文〔2019〕4号)落实来穗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服务指南的通知》(增科工信字〔2018〕101号)的规定落实增城区重点企业来穗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随迁子女入学。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5. 抗击一线医疗工作人员子女入学。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的规定,落实抗击一线医疗工作人员子女入学。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学位安排顺序如下
⑴在学区范围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⑵在学区范围购买了住房或在广州市范围内没有自有房产、租住在学区范围且所租房子是唯一居住地,但户籍是学区范围外永宁街内的适龄儿童;
⑶租住在学区范围且在永宁街内没有自有房产,户籍不在学区范围的永宁街适龄儿童;
⑷在学区范围内有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的政策性照顾学生(含抗击一线医疗工作人员子女);
⑸户籍在学区范围,但住房在学区范围外的永宁街户籍适龄儿童;
⑹在学区范围购买了住房或在广州市范围内没有自有房产、租住在学区范围且所租房子是唯一居住地,但户籍是永宁街外增城区内的适龄儿童;
⑺租住在学区范围且在永宁街内没有自有房产,户籍是永宁街外增城区内的适龄儿童;
⑻在学区范围购买了住房或在广州市范围内没有自有房产、租住在学区范围且所租房子是唯一居住地的增城区外广州市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⑼在学区范围内有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且符合省、市及本区高端人才管理细则的高端人才随迁子女,增城开发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及港澳居民随迁子女。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适龄儿童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报永宁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入读永宁街其它公办小学。
其他未尽事宜,由增城区永宁街长岗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长岗小学
招生领导小组
2021年5月7日
联系电话:82971557
蔡老师:13692648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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