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市成华区异地户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办理流程

一、适用对象

  在成华区居住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且在本区域(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5+2”区域)就业。

  二、 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0日-5月20日

  三、申请条件

  积分申请:

  ①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成华区合法稳定住所,在成华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②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③申请人能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

  ④申请人持有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未办理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成华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昂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申请人能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

  ③申请人持有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

  ④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成华区连续合法居住满一年(可出示申请人实名所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具体为:

  A、自购房者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B、租住房屋者

  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协议)和成华区房管局出具并签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合同。

  C、居住直系亲属自购房者(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

  如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成华区无白购房且居住直系亲属房产的,需提供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和法定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D、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

  如宿舍所有权为单位,需出具该单位兼章的集体宿舍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申请人实际居住证明(单位发放的房屋使用证或相关证明、能源及物管缴费单等) ;

  如宿舍为单位租用,需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及申请人实际居住证明(单位发放的房屋使用证或相关证明、能源及物管缴费单等)。

  上述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街道办事处进行联网查询确认。

  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进行入户抽查。

  ⑤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由成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办理程序

  1.申请提交

  申请人在就学当年4月20日至5月20日,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2.网上初审

  5月工作日,各街道办事处通过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初审。初审期间,如需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对提交材料需进一步审核的,按平台提示办理。

  3.复核及学位确认

  7月第三周,平台发布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申请人在复核时间内,持《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安排的学校进行复核,确认学位。

  4.到校报到

  8月第四周,通过复核的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1、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

  2、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3、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1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4、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5、截止2021年8月31日( 含8月31日)不满6周岁的随迁子女不予办理。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6、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申请人可通过“成都教育发布”、“成华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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