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无锡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锡教发【2020】39号)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鸿山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建新村、梁鸿村、大坊桥村、后中村(飞凤路以东)、东塘街村、南塘村、鸿运苑一社区、鸿运苑二社区、水岸观邸、鸿山紫庭、奥体紫兰园。
二、预报名的条件
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年龄不足的儿童不得报名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一)施教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庭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施教区落户常住的;
(3)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施教区落户常住的;
(4)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儿童为施教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常住的;
(5)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
(2)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六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
(3)无正当理由延缓入学的。
(二)施教区范围内非户籍适龄儿童
1、监护人持有我区有效期内《无锡市居住证》,并持有《江苏省居住证》,且两证登记居住地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信息一致的。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本施教区购房,并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外来人员适龄子女,可凭房产证申请入学。
3、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有《江苏省居住证》且在我区现居住地居住满半年以上(即上年度12月31日之前持证),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至网上招生平台预报名申请时满一年),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可向学校申请入学。
三、预报名方式及时间
1、6月20日—6月24日:网上招生平台开放,符合本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可利用手机或者电脑,登录新吴区招生平台(http://xwzs.wxeic.com)或微信公众号关注新吴教育(公告栏-招生管理-小学入学),点击“无锡市新吴区鸿山实验小学”按钮,按网上预报名要求及提示填报各类信息,并可进行状态查询。6月24日24点网上平台预报名通道关闭。
特别提醒: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如选择民办小学报名的,也应同步登陆“新吴区招生平台”进行预报名。延缓入学的大龄儿童,凭延缓入学证明直接到学校现场审核,由学校录入招生平台。港澳台商子女带好相关材料到区统战部现场审核。
2、6月21日-6月25日:公安、社保、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审核监护人提交的预报名相关信息。
3、6月26日—6月27日:监护人预报名信息通过审核的,带好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学校短信发送的具体验证时间,凭手机短信到学校阅览室进行现场提交。(未经招生平台报名或没有通过平台初审的,概不受理;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
4、7月4日起: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各部门审核信息情况,进行材料审核。证明材料审核全部符合的,发放电子录取通知书,家长可在招生平台上查看。
现场验证所需提供材料:
一、施教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儿童信息页在同一张上)
2. 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安置房结算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房产证有住址及户主信息即可)
3. 儿童预防接种证(卡)
4. 《无锡市区小学招生报名表》
二、施教区范围内有房无户籍适龄儿童
1. 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房产证有住址及户主信息即可)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儿童信息页在同一张上)
3. 身份证原件(父母双方)
4. 儿童预防接种证(卡)
5. 《无锡市区小学招生报名表》
三、施教区范围内无房无户籍适龄儿童
1. 江苏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儿童信息页在同一张上)
3. 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及复印件
4.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含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满1年的打印凭证)
5. 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 儿童预防接种证(卡)
7. 《无锡市区小学招生报名表》
四、注意事项:
1、预报名时如无《无锡市区小学招生报名表》(即无锡市内幼儿园发的二维码报名表),请家长现场填写《无锡市区幼儿园升学档案信息表》。
2、学校会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监护人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其子女报名登记及入学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凡就读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得以新生的形式进行预报名登记(网络上学籍会发生冲突),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510—68507106
关注智慧山微信公众号(zhihuishan2013)后,在公众号里回复以下关键字,即可得到相应资源!
公开课、作文、复习、试卷、知识点、活动、拼音、字母、钟表、看图写话、故事、双语故事、成语、常识、APP、语文、数学、英语、百家姓、三字经、唐诗三百首、自助查询、超级口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