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第八中学2020年小学部一年级招生工作简章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校小学部一年级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1. 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
2.居住在沧石路以南、东城街以东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家庭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6年以来新建的楼盘,如金御华府、紫御蓝湾等);东刘村、石井村、焦庄、南尚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需交证件
1.东刘、石井、焦庄、南尚庄村户籍儿童提供“三证”: 户口证明、宅基地使用证、儿童预防接种卡。
2.片区内新华所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三证”: 户口证明、父母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卡。
3.藁城户籍的适龄儿童,跨片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提供“四证”:户口证明、父母房产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
4.非藁城户籍的随迁子女提供“五证”:户口证明、父母房产证、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
三、证件要求
1.家长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户口证明、住房证明、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等)取得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前。
2.户口证明要求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一致。
3.居住证需要提供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双方的居住证。
4.住房证明: ①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②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且交付使用(同时出示购房票据)、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出示银行贷款流水票据);③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④共有房产、商业用房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四、招生程序
1.2020年8月1至4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证件,上传时如出现老旧住宅房产证号录入不成功的,可到房管局申请新房产证号进行新旧号码替换即可报名。
2.根据学校短信回复的要求准时将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接种卡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到学校东报告厅。(请把相关证件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孩子姓名、证件名称、联系电话等)。
3.8月4日至10日学校对报名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统一核查,凡弄虚作假者,或逾期未上交材料者,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4.8月15日各位家长到学校领回证件原件并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18日至23日处理遗留问题,9月1日入学。
招生咨询电话:0311-8816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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