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唐山市裕华道第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 一、招生对象 //
小学入学年龄为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含8月31日。



// 二、招生范围 //
红星楼(41—70楼)、裕华楼、裕丰楼、裕华附件楼、汽配楼


// 三、片内生认定 //

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片内生的认定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符合“两统一”原则。

2、达不到“两统一”原则要求的,以其父母的户籍及名下合法房产作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3、新购住房并已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可以按新居住地确定片内学校。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发票、入住佐证材料(水电费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4、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原拆迁地址必须为路北区),凭拆迁协议、租房合同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由各校根据实际学位按划片方案安排入学。因班额等原因片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学校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小教科,并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5、学生与其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学生父(母)不是户主,学生祖父母是户主、房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学校统一进行房产核查),且户口未迁移的,且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
学生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有一方在外地,学生户口随父或随母在路北区内,其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不是户主,学生父母在本地名下无产权住房(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学校统一进行房产核查),而另一方在外地是房主和户主,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
以上两种情况如片内学校安排符合“两统一”要求的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可安排到片内学校就读,按片内生对待;如无空余学位,则由小教科安排到其他附近学校就读。若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按择校生处理。
6、学生父母无房产而在其亲属家借住,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等)居住的;以及其他户籍或房产情况特殊者,因学校生源已满的情况下,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上报小教科,由小教科审核相关材料后,以相对较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7、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学生,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学生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确保不出现大班额。

// 四、招生时间 //
6月29日、6月30日

// 五、报名流程 //

①报名前一天到学校传达室取号,因疫情防控需求,每个家庭指派一名家长按照号码标明的时间段到校报名。(不用带孩子)

②报名人员入校前先扫学校场所码,绿码方可入校。进入校园需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

③查验证件:

●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所有材料均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查验后带回,复印件留下备查。

●家长离异的,需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房本办理中及新购二手房并已入住的,携带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发票、入住佐证材料(水电费收据)及交易契税票。

●请各位家长提交合法、真实、有效的户籍、房产证明,我校会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户籍、房产信息的核查。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孩子在我校的入学资格,按择校生上报教育局,并通知家长单位的纪检部门。

●准备档案袋,袋上写清孩子姓名,所有复印件装袋留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核。(户口本要复印首页、孩子页、父母页。涉及多个户口本的,都要先印首页,再印其它页。)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证件核验无误后发放。

// 六、招生咨询电话及负责人 //

招生负责人:管校长

咨询电话:18031577937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下午 2:00-4:30)

关注智慧山微信公众号(zhihuishan2013)后,在公众号里回复以下关键字,即可得到相应资源!

公开课、作文、复习、试卷、知识点、活动、拼音、字母、钟表、看图写话、故事、双语故事、成语、常识、APP、语文、数学、英语、百家姓、三字经、唐诗三百首、自助查询、超级口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