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关于2020年新生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截止出生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范围

秦皇西大街以南、祁连山路以西、兴凯湖路以东开发区范围内各居住小区,以及青馨家园(一区、二区、三区、五区)。

其它居住小区包括:青馨家园四区、邢庄家园、升达弘璟、曦城花语、明日星城一至三区、银都广场。



四、报名地点

开发区第三小学(开发区青龙河道49号)



五、招生批次及条件

(一)


入学材料取得时间的规定:户口迁入、居住证取得、住房购置、劳动合同签订、工商营业执照取得以及制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1日之前;该日期之后取得上述材料的,招生顺序调整到下一批次。

(二)


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近安排入学。

1.户籍和父母的住房(房屋产权为父母所有,规划用途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以下住房要求同上。)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2.随父母一方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落户住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并且父母在秦皇岛市内无住房(父母双方提供秦皇岛市内无房证明)。

3.父母一方及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和住房均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4.对于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落实上级规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由区人民武装部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5.开发区内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正在筹建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项目高管,以及符合上述条件企业中持有第二批次入学条件材料的中层干部人员子女;持有“燕赵英才服务卡”或“港城英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秦皇岛市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且落户开发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注:高管、中层干部须持有聘任合同及任命文件,并经区经发局证明确认。

(三)


第二批次:根据学校第一批次招生情况,按照下列条件依次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1.父母一方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住房产权。

2.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3.父母一方及其子女持有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效居住证。

4.开发区内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正在筹建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项目的中层干部人员子女。(注:中层干部须持有聘任合同及任命文件,并经区经发局证明确认。)  

(四)


第三批次:根据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情况,按照下列条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制式房屋租赁合同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本市海港区、抚宁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户籍学生,不符合在开发区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六、招生流程

(一)线上预约


1.网上预约。

通过幸福秦皇岛APP可以24小时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操作详见附件1)。

第一批次网上预约日期为2020年7月21日至31日。

第二批次网上预约日期为2020年8月14日至16日。

第三批次网上预约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22日。

2.电话预约。

(1)以下三种情况可以通过电话取得预约报名号:

一是开发区农村拆迁户子女(农村房产已拆除且未返迁,子女户籍在拆迁村;如果监护人户籍在拆迁村,子女户籍因村集体户籍冻结无法落入,可由村委和主管乡处出具情况证明)。

二是不会操作网上预约系统的。

三是由于各种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预约的。

(2)电话预约时间:

第一批次电话预约日期为2020年8月4日至6日。

第二批次电话预约日期为2020年8月17日。

第三批次电话预约日期为2020年8月23。

预约电话:8537610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

第一批次招生时间:2020年8月7日至8月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

第二、三批次招生将在第一批次招生之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第二批次招生时间为8月18日,第三批次招生时间为8月24日。

2. 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和电话预约报名后,系统会生成报名序号及到校审核原件的时间,以短信方式推送到报名手机上。报名学生家长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学校要求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批次要求的当场退回材料。

(三)复核确认


学校通过审核后,经开发区教育局、房产部门及派出所对报名原件进行复核,不符合该批次录取条件的予以退回。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放在一个档案袋内,学校将对所交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并留存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报教育局审批。

2.咨询电话:8537610。


开发区第三小学

2020年7月1日


新生报名所需材料具体要求

一、第一批次


(一)符合户籍和父母的住房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的新生,报名材料需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页:房主页与盖有房产局公章页一并横版缩印在一张A4纸上;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的,需将购房合同和发票全部进行复印)。

(二)符合随父母一方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落户住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并且父母在秦皇岛市内无住房的,报名材料需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页:房主页与盖有房产局公章页一并横版缩印在一张A4纸上;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的,需将购房合同和发票全部进行复印)。

3.父母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无户口迁移史的,提供开发区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监护人)区内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户口迁移史的,提供秦皇岛市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监护人)城区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符合父母一方及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和住房均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的,报名材料需提供:

1.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父母一方和子女的有效居住证)。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如果子女父母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页:房主页与盖有房产局公章页一并横版缩印在一张A4纸上;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的,需将购房合同和发票全部进行复印)。

(四)对于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落实上级规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由区人民武装部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五)符合开发区内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正在筹建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项目高管,以及符合上述条件企业中持有第二批次入学条件材料的中层干部人员子女;持有“燕赵英才服务卡”或“港城英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秦皇岛市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且落户开发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以上企业人员子女入学材料经区经发局证明确认,提交到教育局统一办理入学。

二、第二批次


(一)符合父母一方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住房产权的,报名材料需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页:房主页与盖有房产局公章页一并横版缩印在一张A4纸上;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的,需将购房合同和发票全部进行复印)。

(二)符合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报名材料需提供: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

(三)符合父母一方及其子女持有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效居住证的,报名材料需提供:

1.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父母一方和子女的有效居住证)。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

(四)符合开发区内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正在筹建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项目的中层干部人员子女,入学材料经区经发局证明确认,提交到教育局统一办理入学。

三、第三批次


符合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制式房屋租赁合同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本市海港区、抚宁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户籍学生,不符合在开发区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报名材料需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

2.开发区合法劳动合同(含社保中心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片区内制式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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