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三河市汇福实验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


为确保2020年我校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三河市招生委员会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招生政策,严控招生秩序,坚持可持续发展,确保招生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二、招生原则

1、坚持过程全面公开、阳光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决杜绝私招、乱招现象。


三、招生方式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请登陆“三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三河市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报名须知》。


四、招生条件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携带监护人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在本市经商执照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就读。


五、招生层次及范围

(一)初中阶段

1、三河市汇福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意华田园、九号院、和安花园、世纪名苑、美林湾、欧逸丽庭、纳丹堡、星河皓月(其中,星河185小区即星河皓月五期的居民子女,划归第二实验中学)、美林新东城(其中,美林君渡即美林新东城B区及C区续建的居民子女,划归第二实验中学)、夏威夷溪谷、华堂高尔夫、悦榕湾、碧桂园、嘉城国际(青年新城非枣林村居民子女)住宅小区的居民子女。【嘉城国际(青年新城非枣林村居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第二实验中学就读】以上范围内非三河市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到燕郊中学就读。
2、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依据租房协议、经商执照、务工证明和在三河市缴纳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数统一安排到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六中学、第十中学、第三实验中学、新集中学、冶金中学就读。
具有三河户籍或房产的非三河市域内小学的毕业生升入初中,也依据本《方案》进行网上报名。
(二)小学阶段
1、三河市汇福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意华田园、九号院、和安花园、世纪名苑、美林湾、欧逸丽庭、纳丹堡、星河皓月(其中,星河185小区即星河皓月五期的居民子女,小学划归诸葛店小学)、美林新东城(其中,美林君渡即美林新东城B区及C区续建的居民子女,小学划归诸葛店小学)、夏威夷溪谷、华堂高尔夫、悦榕湾、碧桂园、嘉城国际(青年新城非枣林村居民子女)住宅小区的适龄学生。【嘉城国际(青年新城非枣林村居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冯家府小学就读】
2、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依据租房协议、经商执照、务工证明和在三河市缴纳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数,东市区统一安排到高各庄小学、王里村小学、李枣林小学、化甲屯小学就读;高新区统一安排到西柳小学、马起乏小学、张营小学、孤山小学、北杨庄小学、圣屯小学、高楼小学就读。
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对于年满6周岁不能入学的,由监护人向招生学校提出延迟入学的书面申请,由招生学校汇总后留存。
(三)优惠政策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给予优先考虑,由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入学,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特教学校就读等方式予以安排,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依法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体局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于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

非中国国籍学生入学,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外事部门审核、备案。


六、现场验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序号顺序进行装订

(一)初中阶段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提供:
(1)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招生范围内原始村街的村民可以不提供)或廉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提供:
(1)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适龄学生提供:
(1)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
(5)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
(6)由住建局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学生父亲和母亲在本市无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
(7)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和本市户籍残疾儿童提供:
(1)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务工证明原件、复印件;
(5)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
(6)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7)其它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不能说明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票据等有效证明。如果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报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或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号下的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和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办理入学时需提供现役军人证、烈士证、部队开具的证明信、三河市政府引进高端人才的文件、卫健局开具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名单、居住证明、残疾儿童的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凡使用购房合同的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购房发票和银行交易流水或至少1个月的银行还款记录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小学阶段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1)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招生范围内原始村街的村民可以不提供)或廉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1)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适龄儿童提供:
(1)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由住建局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学生父亲和母亲在本市无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4)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
(5)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
(6)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和本市户籍残疾儿童提供:
(1)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务工证明原件、复印件;
(5)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
(6)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7)其它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不能说明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票据等有效证明。如果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报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或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号下的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和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办理入学时需提供现役军人证、烈士证、部队开具的证明信、三河市政府引进高端人才的文件、卫健局开具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名单、居住证明、残疾儿童的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凡使用购房合同的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购房发票和银行交易流水或至少1个月的银行还款记录等原件和复印件。


七、时间安排

1、初中阶段

(1)招生政策宣传:2020年6月11日—6月17日
(2)家长网上报名:2020年6月22日—6月27日(早7点至晚9点) (含符合招生条件的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准备在本校七年级就读学生)
(3)学校网上审核:2020年6月29日—6月30日
2020年7月1日—7月9日,联合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查验房产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和户口簿。
(4)家长预报名结果查询:2020年7月10日(早7点至晚9点)
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到符合条件的学校现场验证。
(5)学校现场验证:因受当前疫情影响,现场验证时间另行通知
招收不具备第一批次招生条件但符合三河市小学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含城区内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住宅小区的居民子女)。现场验证时,请家长带齐所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一律按照上面要求的顺序排列整齐,对资料不全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方法:新生家长(含符合招生条件的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准备在本校七年级就读学生)按规定时间登录“三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点击进入“三河市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报名入口”,阅读《报名须知》,进行报名预登记,获得登记码并妥善保管,不可丢失(以备再次登录修改信息和打印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报相关信息,提交后,如发现信息填报有误,可于次日进行一次修改。
2.因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学校且学校不可更改,填报信息后,只可修改一次报名学校以外的其它信息,所以,请各位家长必须认真慎重填写网上报名信息。
3. 因受当前疫情影响,原定6月26日和28日收取的第一批网上审核通过人员的复印件资料,一律改为到准备就读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交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按照上面要求的顺序排列整齐,对资料不全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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