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等文件精神,确保2020年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保障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管理,特就今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公示学区,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原则上辖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车站北路以东、二环线以西、晚报大道以南、远大路以北区域(不含星典时代及二环线沿线的月桂社区、凌霄社区居民)。
主要小区、楼盘或单位宿舍包括:万象新天、三湘金地、金利苑、金泉公寓、乐嘉花园、中信银行宿舍、佳和苑、火星信用社宿舍、畜牧水产局宿舍、裕华公寓、海威大厦、五里牌干休所、新天宾馆、省劳教局宿舍、湘湖自建房(晚报大道以南)、长沙肉联厂宿舍、二污水厂宿舍、市国土局宿舍、安全厅宿舍、泰时新雅园、幸福人家、都市先锋、和光公寓、上东印象等。
说明:
1.以上所述房屋均为适龄儿童家庭的住宅性质房产。
2.关于持共有住宅产权的家庭子女入学约定:
(1)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房产共有人只能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
(2)儿童本人或父母持有产权份额在30%及以上的按“有房”参与相应生源类型排序录取;
(3)儿童本人或父母持有产权份额不足30%的,如果该共有房产为儿童家庭唯一住宅房产,则按“有房”参与相应生源类型排序录取;
(4)儿童本人或父母持有产权份额不足30%且儿童家庭另有全产权住宅的,不纳入生源排序,在学校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按儿童本人及父母所有的产权份额从大到小排序录取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请微信关注“长沙不动产登记”公众号后自行查询并打印《长沙市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作为不动产查询证明或无房证明。
(一)5月23日(周六)上午8:15—12:30,学区内符合条件的1-4类生源到蓉园小学进行现场报名。
(二)6月13日,符合条件的第5类适龄儿童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报名(芙蓉区教育局将会于6月初在各学校门口公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请留意)。
1.各小学的学区公示在芙蓉之窗政务公开栏目(www.furong.gov.cn)、各学校网站及学校门口。
2.全区统一以校为单位设立招生咨询接待日,并在各校门口公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3.符合上表“入学条件”的转学插班生,请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教导处进行咨询、登记(毕业年级除外)。需携带的证件除上表“入学证件”中列出的外,另需携带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的全国学籍证明。
4.芙蓉区蓉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2195595
5.其他招生等事项,请关注长沙市芙蓉区蓉园小学微信公众号,注意及时更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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