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新湘小学2020年秋招生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长发〔2016〕8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35号)、《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雨政办发〔2017〕2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0年招生报名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01

学区范围

    新聚园社区  湘水雅郡住宅

02

招生类型及流程

(一)申请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1.入学要求

根据适龄儿童家庭住房和户籍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如学位不足学校无法容纳,将按照生源排序统筹安排。)

生源类型

入学条件

入学证件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地址在学区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2.有户无房

(第一类)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本学区内,其父母在长沙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或租住在学区内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长沙市无房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租房合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雨花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学区内但无房产,实际租住在学区内,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的工作证明;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长沙市无房证明;租房合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4.有户无房

(第二类)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雨花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就业但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无房产,租住在学区内,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长沙市无房证明;父母合法有效的从业证明(如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租房合同;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5.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长沙城区,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持续合法居住,凭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查询资料、一方家长的学区内居住证和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居住、参保均须一年以上)等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市的无房证明、一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学区内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租房合同;适龄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2、现场资料审核安排:

类别

现场审核

时间及地

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我校学区范围内(第①-)适龄儿童

时间:6月5日

地点:新湘小学慎思楼一楼党建室

(1)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起)。

(2)父母及小孩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或小孩本人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发票遗失,可通过“长沙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开具并提供长沙市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原件)。

(4)小孩出生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5)小孩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所有填有内容的页),《雨花区(或XX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带孩子预防接种本在房产所在地的社区医院查验开具,正式开学时交给班主任)。

(6)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由就读幼儿园开具并盖章),请贴好照片。

(7)小孩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张,底色不限。

(注:生源类型②、④类还需提供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查询记录二手房业主请提供前业主姓名、身份证号、购房时间等相关资料。

第⑤类适龄儿童

时间:7月3日

地点:新湘小学慎思楼一楼党建室

(1)小孩出生证及复印件。

(2)小孩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所有填有内容的页),《雨花区(或XX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带孩子预防接种本在房产所在地的社区医院查验开具,正式开学时交给班主任)。

(3)学前教育证明。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6)父或母在雨花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及复印件。

(7)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复印件。

(8)父或母雨花区内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要求租住地社区、筹委会或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9)父或母雨花区内从业证明及复印件(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10)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注:上述的居住证、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从业证明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或母同一人的资料且满一年,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3、报名流程

传达室领取号码审核资料填写表格上交表格及资料复印件现场交流(小孩参加)

(二)申请转学插班学生

因家庭住址搬迁等原因,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先进行申报,学校进行审核后统一上报教育局审批,视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录取。如果学校无插班接收能力,报请区教育局统筹分流。现将转学插班对象及流程说明如下:

1. 申请转学插班对象

(1)学区内:新聚园社区  湘水雅郡住宅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资料审核时间

 7月9日-10日

3.现场审核地点

新湘小学

4.现场审核提供的资料

(1)学区内:新聚园社区  湘水雅郡住宅

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起)。

父母及小孩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或小孩本人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发票遗失,可通过“长沙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开具并提供长沙市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原件)。

小孩出生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小孩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所有填有内容的页),《雨花区(或XX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带孩子预防接种本在房产所在地的社区医院查验开具,正式开学时交给班主任。)

小孩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张,底色不限。

⑦学籍卡(湖南省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并盖章)

⑧学生素质报告手册。

(注:生源类型第②、④类还需提供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查询记录。二手房业主请提供前业主姓名、身份证号、购房时间等相关资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③父或母在雨花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及复印件。

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复印件。

⑤父或母雨花区内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要求租住地社区、筹委会或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⑥父或母雨花区内从业证明及复印件(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⑦小孩出生证及复印件。

小孩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所有填有内容的页),《雨花区(或XX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带孩子预防接种本在房产所在地的社区医院查验开具,正式开学时交给班主任。)

⑨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学籍卡(湖南省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并盖章)。

⑪学生素质报告手册。

(注:上述的居住证、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从业证明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或母同一人的资料且满一年,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5审核流程

传达室领取号码审核资料 —填写表格 —上交表格及资料复印件现场交流

03

注意事项

1.一位家长携小孩带好资料原件、复印件来校进行资格审核;学校周边停车位紧张建议绿色出行,请自觉遵守报名现场的相关规定,佩戴口罩,凭健康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校。

2.住宅楼盘业主需在正式交房、实际居住以后方可入学,购买的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车库、阁楼、商铺等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

3.学区范围内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售登记证)的业主,需出具该共有产权房为唯一住房的证明,且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如共有人非上述关系,需按满6年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的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家长报名时要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虚假,则视同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5. 无房证明开具地址:目前有4个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开无房证明 ,晚报点: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150号一楼  德政园点: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三楼   河西点:长沙市政府第二办公楼政务中心一楼  城南点: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420号九峰大厦二楼

我校将严格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坚持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对于符合条件的入学儿童将于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学校教导处,联系电话:0731—82180646  13787315386   15173116506   

                       雨花区新湘小学

                                 2020年5月

附:

雨花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料审核计分标准

序号

一级

二级指标

计分标准

满分

得分

1

计分资料

父或母雨花区内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要求租住地社区(筹委会)或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要求得满分,缺或与不符计0分

1


2

父或母雨花区内从业证明

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月为单位,每月计1分,12分为满分

12


3

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查询记录

全家查询记录均为无房计1分,缺一人的查询记录计0分

1


4

父或母在雨花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该项资料以月为单位,每月计1分,12分为满分

12


5

父或母在雨花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该项资料以月为单位,每月计1分,12分为满分

12


6

其他入学资料

小孩出生证

7

防接种证

8

学前教育证明

9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10

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

备注

1.学生资料以学校现场审核时间为截止日期予以计算。按照文件要求需提供父或母同一人的资料予以计分,且提供一人的资料即可。2.如遇并列分数,以参照养老保险和居住证超出长短优先。如养老保险和居住证超出时限一致,则参照父或母另一方的居住证和养老保险。3.因学位有限,未达满分无法接收,不予登记。

我区将严格按照《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要求,保障完全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因学校招收学位有限,为确保公平、公正,我们将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料进行审核计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符合入学条件而学位已录满的学生由学校报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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