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格局《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学科、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归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单位职责和权利,落实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教育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制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的体制”的规定。
(三)相对就近、面试入学的原则。学校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免试注册入学。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确保和严格控制班额容量的情况下,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区域内适龄子弟入学。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招生计划
一年级新生240人,共计6个走读班。
四、招生范围
东方红街道和沁园安置小区、荷叶坝村居民适龄子女,雷锋街道家庭住址为山水英伦、梅溪雅郡楼盘范围内居民适龄子女以及该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五、入读条件
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本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六、领导机构
成立高新二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 胡落新、谷颖波
副组长:喻 萍、陈 娟
成 员:唐小钦、唐赛连、朱 尚、张硕文、唐丽萍
七、时间安排
八、资格分类及材料准备
温馨提示:
1、此方案中所表述的“房”、“户”仅限于第一师范高新二小学区范围内。
2、非住宅性质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十、温馨提示
1、疫情防控期间请所有来校参加现场审核家长,按学校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在长沙教育服务平台上的报名系统中已提交资料家长,学校通过后台点对点联系发布信息,请留意手机短信。
2、所有家长来校请佩戴口罩,先到保安室出示健康码,检测体温,登记信息后,领取号码牌,再根据工作人员的引导进行现场审核。
3、今年学前教育证明教育局有新要求,在区属公办幼儿园及在合法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幼儿园统一组织登记,报教育局确认,再由在读幼儿园发放证明。在区外合法幼儿园(含公、民办)入读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幼儿园登记,小学入学报名时提交入读学校审验后报教育局确认。在非法幼儿园入读的适龄儿童不予登记确认。
4、报名时,所有报名资料请一律用A4纸印制,并按现场审核资料中的数字排序排列用抽拉文件夹夹好。
5、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开学报到直接交给班主任。
6、无房证明在市住房保障局办理。长沙市住建委查询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网址为http://fc.csfdc.gov.cn/,请家长自行在网站“业务查询”栏目中截图打印。
7、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特殊儿童入学,可以拨打咨询热线,提前向学校申请报备。
8、第五类生源要求在长沙城区就读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据此政策,2020年第五类生源入学特别提示:
*居住证必须在2020年2月28日前领证(即2019年8月31日前办理)
*长沙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办理。
*未达以上要求的,不接受报名登记,敬请谅解。
9、报名者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资料造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10、后续通知请关注第一师范高新二小微信公众号。
招生咨询服务电话:
0731- 85579510
189 731 69377(唐老师)
186 7036 2825(邹老师)
189 0731 5325(喻校长)
监督电话
137 5516 0108(胡校长)
长沙高新区第二实验小学(免章)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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