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南湖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区直各学校、区属民办学校:

现将《南湖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落实。                   

 

 

岳阳市南湖新区教育文体科技局    

2020年7月18日        

 

 

 2020年南湖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全面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确保我区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区教育系统2020年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浏

副组长:周  拓  王为军  李  钗  吴新平  骆志峰  

成  员:倪  啸  陶  军  李  俊  

曾笛君  李  强  万时义  李胥洪  邓正文

刘跃明  杨旭丽  欧新辉

领导小组下设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招生办设基础教育股,倪啸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全区各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发布的招生“十项禁令”,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和群众监督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保障合法经商、合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障儿童、建档立卡家庭特困生等平等入学权利。同等条件下保障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芙蓉计划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优先入学。

3.坚持消除大班额原则。全区公办和民办各校严格执行招收接收学生“四条红线”和“四个严禁”。班额不得突破“四条红线”,即小学一至三年级45人、四至六年级55人、七至九年级50人。学生异动坚决执行“四个严禁”,即严禁招收无户籍新生、严禁接收留级学生做新生、严禁接收空挂学籍学生、严禁超标准班额接收肄业年级异动学生,全面巩固本区消除大班额成果。

4.坚持统一管理原则。民办校与公办校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管理,实行网络招生,并统一时间、统一报名、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公办学校划片招生,民办学校超员派位。招生结果公布后各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三、学段管理

本区初中阶段新生招生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本区小学阶段新生招生由本区教体局统一管理。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方能依法注册入学。

四、招生范围

湖滨学校:湖滨办事处辖区范围。

金鹗小学:①求索西路以南、南湖以北、邕园路以西、云梦路以东;②德胜南路以西、云梦路以东、岳阳大道以南、求索西路以北;③刘山庙社区和麦子港社区。

畔湖湾小学:学院路以西、南湖以东、苏徐组以北(含苏徐组),奇西路以南。

郭镇小学:龙山管理处所辖郭镇村及集镇。

双塘小学:龙山管理处所辖双塘村。

畈中小学:龙山管理处所辖畈中村。

湘一南湖学校、师大附属南湖学校:原则上优先满足中心城区学生需求,如招生计划未录满,经区教体局批准,可接受其他县区报名。

五、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保障本区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率达100%,实行划片分类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按照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四类顺序依次分批招录,具体要求见招生指南。

2.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数,按实际报名学生数划拨入对应民办校入学,报名学生数超过学位计划数则对已报名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六、招生程序

1.政策公示(7月中下旬):区教体局向社会公示阳光招生政策,各学校进行政策宣传,社区配合学校掌握新生动态,区招生办进行家长咨询答疑。南湖新区招生网络平台将于7月底向社会开放。

2.家长申报(8月1日至9日):家长登录南湖新区招生网站,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将材料拍照上传,并在指定时间配合区招生办核验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3.初审预录(8月10日至27日):进行招生初审预录。

①录取顺序。网上招生平台报名截止后,先进行民办学校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再进行公办学校预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在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继续参加公办学校预录。

②民办学校录取(8月10日至14日)。录取民办学校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民办学校报到,确认入读,如因客观原因放弃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区学生,需先征得民办学校同意,报区招生办批准,统筹调剂到学位宽松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再按就近原则分配。

③公办学校预录(8月15日至27日)。民办学校录取名单确定后,未被录取的拥有本区房产或户籍、在本区合法经商务工的学生,区教体局组织进行材料网上审核和现场校验,按照分类分批方式进行录取,录取名单将在网络平台公布,并向家长发送录取短信通知。

4.报到注册(8月28日至31日):小一新生凭录取短信通知,到对应公办学校报到,学校将根据家长在网络招生平台中填报的信息进行学籍注册,家长须确保网络招生平台中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

七、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今年是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年,是全省重点攻坚实事之一,各学校领导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接收已划拨其他学校学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编设快班、好班、重点班等。

2. 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学生家长与招生入学有关的宴请和红包礼金,学校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生工作。家长须如实提供证件,并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信息而影响子女入学的由家长负责。

3.强化招生监督。区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招生工作督查力度,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违规招生举报电话:8737618,8849113。            

一、政策解读

1.坚持消除大班额原则。全区公办和民办各校严格执行招收接收学生“四条红线”和“四个严禁”。班额不得突破“四条红线”,即小学一至三年级45人、四至六年级55人、七至九年级50人。学生异动坚决执行“四个严禁”,即严禁招收无户籍新生、严禁接收留级学生做新生、严禁接收空挂学籍学生、严禁超标准班额接收肄业年级异动学生,全面巩固本区消除大班额成果。

2.坚持统一管理原则。民办校与公办校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管理,实行网络招生,并统一时间、统一报名、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公办学校划片招生,民办学校超员派位。招生结果公布后各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招生范围

湖滨学校:湖滨办事处辖区范围。

金鹗小学:①求索西路以南、南湖以北、邕园路以西、云梦路以东;②德胜南路以西、云梦路以东、岳阳大道以南、求索西路以北;③刘山庙社区、麦子港社区和金锦社区。

畔湖湾小学:学院路以西、南湖以东、苏徐组以北(含苏徐组),奇西路以南。

郭镇小学:龙山管理处所辖郭镇村及集镇。

双塘小学:龙山管理处所辖双塘村。

畈中小学:龙山管理处所辖畈中村。

湘一南湖学校、师大附属南湖学校:原则上优先满足中心城区学生需求,如招生计划未录满,经区教体局批准,可接受其他县区报名。

三、招录办法

1.申报公办校的学生,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内,按生源类型排序,依次招录学生,即:“有房有户”为第一类,优先录取,如招生计划还未录满,则依次招录第二类“有房无户”、第三类“有户无房”、第四类“无房无户”,以此类推,直至按计划招满为止。申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对超出计划的学生,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2.申报民办校的学生,按照“超员派位、自愿协调”原则,申报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直接划拨入对应民办校就读,申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已申报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派位之外的学生将以家长自愿的原则协调入本区其他民办校就读,不同意协调的学生回原房产或户籍所在地统筹安排就学。

四、招生步骤


 

五、招生条件

一、申报公办学校

类型

分类说明

必备证件

提示说明

¨

1.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和父母房屋产权证地均在招生范围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满6个月。

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房屋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适龄儿童户口页;

③父母户口页;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⑤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豆苗APP截图);

⑥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1.自建小产权房的须提供原始建房报批票据、父母为户主的水电气网缴费凭证其中两种;

2.购买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有效购房合同、房款银行转账凭证或父母为户主的水电气网缴费凭证其中两种。

¨

 

2.适龄儿童或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小产权房、还建房等,并已实际居住满6个月,但户籍不在本区。

同第一批次

同第一批次

3.本区范围内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芙蓉计划人员子女。

①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芙蓉计划人员等相关证明。

②适龄儿童户口页;

③父母户口页;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⑤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豆苗APP截图);

⑥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须政府部门核发

 

 

 

 

¨

 

4.适龄儿童父母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在本区工作。

①工作调令手续、部队转业安置手续或人才引进手续等政府部门相关证明。

②适龄儿童户口页;

③父母户口页;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⑤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豆苗APP截图);

⑥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须政府部门核发

5.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父母在岳阳城区无房产,随直系祖辈居住。

①直系祖辈的房产证明;

②适龄儿童户口页;

③父母户口页;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⑤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豆苗APP截图);

⑥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1.父母在岳阳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有房产的不属于此类;

2.直系祖辈房产为小产权房的按第一类提示说明执行。

¨

 

6.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经商,且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无房产和非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父母工商营业执照;

②纳税登记证及纳税发票;

③店面租赁或购买有效证明;

④适龄儿童户口页;

⑤父母户口页;

⑥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⑦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豆苗APP截图);

⑧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父母在岳阳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有房产的不属于此类。

 

7.法定监护人在范围内合法务工,且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无房产非范围内户口的适龄儿童。

①父母的合法从业证明;

②“五险一金”票据之一;

③租房合同;

④适龄儿童户口页;

⑤父母户口页;

⑥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⑦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豆苗APP截图);

⑧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1. 父母在岳阳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有房产的不属于此类;

2. 金鹗小学、畔湖湾小学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协调此类适龄儿童到学位宽松的学校入学。

 

二、申报民办学校

类型

必备证件

提示说明

 

 

①适龄儿童或父母在中心城区的房产证明,小产权房的按照公办学校“有房有户”第1款中“提示说明”执行;

②适龄儿童的中心城区户口页;

③父母户口页;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⑤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豆苗APP截图);

⑥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优先满足

其他县区

①适龄儿童或父母的房产证明;

②适龄儿童户口页;

③父母户口页;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⑤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豆苗APP截图);

⑥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招生计划未录满,经区教体局批准,可接受其他县区申报学位。

 

六、时间节点

网上招生平台报名截止后,先进行民办学校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再进行公办学校预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在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继续参加公办学校预录。

1.申报学位(8月1日至9日):家长登录南湖新区招生网站,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将材料拍照上传,并在指定时间配合区招生办核验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2.民办录取(8月10日至14日):录取民办学校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民办学校报到,确认入读,如因客观原因放弃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区学生,需先征得民办学校同意,报区招生办批准,统筹调剂到学位宽松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再按就近原则分配。

3.公办预录(8月15日至27日):民办学校录取名单确定后,未被录取的拥有本区房产或户籍、在本区合法经商务工的学生,区教体局组织进行材料网上审核和现场校验,按照分类分批方式进行录取,录取名单将在网络平台公布,并向家长发送录取短信通知。

4.报到注册(8月28日至31日):小一新生凭录取短信通知,到对应公办学校报到,学校将根据家长在网络招生平台中填报的信息进行学籍注册,家长须确保网络招生平台中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

 

七、注意事项

1.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填报的所有信息,凡有虚假、伪造证明材料的;

(2)发现未实际居住的;

(3)分配民办校或统筹调剂民办校,家长未报到确认,且未向民办校说明或申请的;

(4)统筹安排公办校,不服从安排的。

2.关于残疾适龄儿童的报名:

基本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南湖新区残疾儿童,可凭残疾证在招生平台申报所属范围的小学学位;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本区适龄残疾儿童,凭户口本、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到岳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不能随班就读且不能到特殊学校就读的本区适龄残疾儿童,家长在招生平台申请范围内学校送教上门。

3.招生工作电话:

招  生  办:0730-8737618

阳光服务咨询:0730-8849113

纪 律 监 督:0730-8232138

 

南湖新区教育文体科技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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