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圣屯小学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为确保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教育公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学校办学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招生政策,严控招生秩序,坚持均衡发展,确保招生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1、坚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
2、坚持过程全面公开、阳光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科学定额、均衡发展的原则。中小学招生,统一实行“三限”,即:限范围、限人数、限班额,不断促进校际间均衡发展。
4、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实行划片招生”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对就近入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政策,由市招生委员会按学校规模和办学条件统一划定招生范围,坚决杜绝私招、乱招现象。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请登陆“三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三河市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报名须知》。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携带监护人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在本市经商执照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就读。
三河市圣屯小学招收圣屯村、北巷口村、翟家庄村、苍头村、四季花都住宅小区的适龄学生。【四季花都可自愿选择到诸葛店小学就读】
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依据租房协议、经商执照、务工证明和在三河市缴纳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数,高新区统一安排到西柳小学、马起乏小学、张营小学、孤山小学、北杨庄小学、圣屯小学、高楼小学就读。
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对于年满6周岁不能入学的,由监护人向招生学校提出延迟入学的书面申请,由招生学校汇总后留存。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给予优先考虑,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入学,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特教学校就读等方式予以安排,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依法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体局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于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
非中国国籍学生入学,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外事部门审核、备案。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1份;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招生范围内原始村街的村民可以不提供)或廉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4)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1份;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4)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1份;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
(4)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6)由住建局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学生父亲和母亲在本市无房产证明原件;
(7)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1份;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监护人在本市经商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2019年9月9日已下发文件);
(4)务工证明原件;
(5)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上述材料如不能说明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票据等有效证明。如果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报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或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号下的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和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办理入学时需提供现役军人证、烈士证、部队开具的证明信、三河市政府引进高端人才的文件、卫健局开具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名单、居住证明、残疾儿童的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1)招生政策宣传:2020年6月11日—6月17日
(2)网上报名:2020年6月20日—6月25日(早7点至晚9点)
(3)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数据初审、查验房产信息、报名结果查询、下载打印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等:2020年6月21日—7月10日
(4)学校现场验证:2020年7月14日—7月15日
1、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网信办,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发现问题迅速报告,及时处置。
2、市纪委监委将在招生期间、开学后十天和放寒假前分多次对各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招生期间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3、市教育和体育局要发挥招生主体作用,对各校招生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
4、市信访局要密切关注招生信访动向,与教育和体育局密切配合,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5、市住建局负责查验房产证和购房合同。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查验不动产权证。
7、市公安局负责查验户口簿、维护招生秩序,对招生期间闹访缠访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8、市卫健局负责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和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名单及证明。
9、招生期间,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招生方案》,履行相应职责。
1、招生工作在三河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禁私招、乱招和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生源。
2、各学区中心校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按照《招生方案》规定,严格管理、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学校的招生工作。
3、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班容量,控制招生总量。
4、学校严禁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和特长班,班容量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新生不得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进行分班,也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排座位。
5、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杜绝人情招生,打击金钱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
6、招生期间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和体育局派专人到各校进行巡察。各校将招生情况在教育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对于公然越底线、闯红线、踩雷区的,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本《方案》由三河市圣屯小学负责解释。
2、学校的空余学位由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
3、利用虚假信息进行报名登记的,列入失信名单,造成后果由家长本人负责。
4、对在招生期间,造谣惑众,发布虚假信息,制造紧张气氛,聚众寻衅滋事的,列入教体系统扫黑除恶范畴。
2020年6月15日
三河市圣屯小学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须知
根据《三河市招生委会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相关要求,现对2020年圣屯小学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进行说明。
家长按规定时间登录“三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点击进入“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根据自身实际填报相应学校,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提交信息结束后将无法再次填报其它学校,但可以修改一次报名学校以外的其它信息。各招生学校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初步审核通过后,交由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查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户口簿等信息,经查验符合入学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所报学校入学资格。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适龄学生(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即可到相应学校就读。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携带监护人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在本市经商执照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就读。
盛屯、北巷口、翟家庄、苍头四个原始村街的村民子女和四季花都住宅小区的适龄学生以及招生范围内廉租房居民子女,可在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报名入口报名。
网上报名---信息修改---初步审核---核查房产户籍信息---结果查询---现场验证---打印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学生;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6月25日(早7点至晚9点)。家长登录“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预登记,获得登记码并妥善保管。
(二)信息修改
1、修改对象:已登录“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成功进行报名预登记的适龄学生;
2、修改时间:2020年6月21日—6月26日(早7点至晚9点)。家长登录“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核实、修改报名信息。(可以修改一次报名学校以外的其它信息)
(三)初步审核
1、审核单位:招生学校;
2、审核时间:2020年6月27日—6月28日。招生学校网上审核在本校预报名的适龄学生。
2020年7月1日—7月9日,联合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查验房产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和户口簿。
(四)结果查询
1、查询时间:2020年7月10日(早7点至晚9点)。学生家长登录“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的“结果查询”功能,查询学校报名结果;
2、通过网上审核的,家长下载并打印“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到学校现场验证。
(五)现场验证
1、验证时间:2020年7月14日—7月15日。
2、根据查询结果,需要现场验证的学生家长携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现场审验证件。
(六)打印通知书
1、打印时间:2020年7月26日。
2、经审核验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家长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小学招生将分两个批次进行,凡是招生范围内的生源,各学校将应招尽招,确保学生百分之百入学。
第一批次为网上审核验证(就读于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有证幼儿园的幼儿,将所需证件的复印件于6月26日上交到就读幼儿园),招生条件为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适龄学生。
第二批次为现场验证:招收不具备第一批次招生条件但符合三河市小学招生政策的适龄学生。(含城区内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住宅小区的居民子女)现场验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1份;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招生范围内原始村街的村民可以不提供)或廉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4)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二)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1份;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4)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三)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适龄学生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1份;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
(4)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6)由住建局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学生父亲和母亲在本市无房产证明原件;
(7)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四)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1份;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监护人在本市经商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务工证明原件;
(5)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上述材料如不能说明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票据等有效证明。如果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报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或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号下的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和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办理入学时需提供现役军人证、烈士证、部队开具的证明信、三河市政府引进高端人才的文件、卫健局开具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名单、居住证明、残疾儿童的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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