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0〕156 号),现将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及延缓入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延长至七周岁。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学生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区域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招生范围(本学区)——
西海岸新区琅琊镇驻地及所辖自然村(琅琊台度假区除外)
——学位类型——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如下:
学位类型 1:本区户籍,且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 2:本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 3: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 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 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
——招生办法——
(一)报名方式
1.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见网上报名指南。
2.各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当年毕业班数、学校规模、片区生源等情况最终确定。相关通知和报名指南已广泛转发并将在学校门口张贴公布,同时发布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huangdao.gov.cn)”,查询路径如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通告/公文和政策解读。
3.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120.224.161.11:9003/qdhdzs(建议使用移动宽带的家长访问)
http://27.223.9.7:9003/qdhdzs(建议使用联通宽带的家长访问)
http://172.28.1.12:9003/qdhdzs(教育内网登陆)
请家长在报名系统中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为确保安全,该系统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9: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截止后,平台封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三所初中学校报名,本校无招生任务。
第二阶段: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 1、2、3、4)报名:7月19日—7月24日。
学校审核时间:7月25日—7月29日
7月25日上午根据报名序号到学校审核材料:1-30号8:00-9:00,31-60号9:00-10:00,61-99号10:00-11:00.
7月25日下午100-130号13:30-14:30,131-9999号14:30-16:00.
审核地点:琅琊小学接待室
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日
第三阶段:对参加本区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学生和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 1、2、3、4),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生的户籍、房产等信息统一协调至我校,由学校重新审核录取。与本校无关。
第四阶段: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即学位类型 5)报名:8月5日—8月7日。
审核及录取时间:8月8日-8月9日
8月8日上午8:00-11:00到学校审核
审核地点:琅琊小学
补录阶段:在第四阶段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信息采集时间:8月14日。
学校审核时间:8月15日
8月15日上午8:00-11:00到学校审核
审核地点:琅琊小学
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6日
为防止出现人员集中、等候时间过长现象,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指定的时间送交审核材料现场确认。
(三)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原件,不需复印)
本区户籍的学生,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本区户籍儿童与父母在本区内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需出具祖孙三代同户的户籍卡(本)、孩子及父母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本区内均无自有住房,需出具户籍卡(本)及监护人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
非本区户籍的学生,家长需提供儿童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我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办理的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房屋产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证明(一年以上);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儿童父母一方非西海岸新区户籍但户籍属于青岛市内的,不再需要提供“山东省居住证”。
——友情提示——
1.如果户口簿体现不出亲子关系的提供父母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2.如果房子已交工且确已入住,但房产证还未办下来者,除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外,还应提供物业提供的入住证明和入住以来的有线电视费、水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等各项单据,根据提供的材料由校审核小组核实后确定是否予以认可。
3.录取期间,报名系统关闭,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查询学生录取情况。
4.学籍建立:目前学籍已实行全国联网,秋季开学,一年级新生信息入网后,含有虚假信息的学生名单将会被系统自动剔除,该生将无法取得学籍。因此,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而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5.咨询电话:徐老师19953210116、8411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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