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0年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56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3800人。
二、招生入学规定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学区内残疾儿童、低保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小学一年级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学区内学校备案,学校汇总后报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各学校要建立6-15岁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区教育体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小学采取登记入学,初中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保障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必须按照招生片区或范围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严格按规定招收足球后备人才
自2020年起,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普通学校特长生招生,严格按规定招收足球后备人才。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区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相关要求,做好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确保足球后备人才招生的条件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
(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自2020年起,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一旦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或学校,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小升初不再组织电脑派位录取。随机派位招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具体招生办法见《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方案》。
(五)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同等接受义务教育。
(六)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接收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工作由区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其招生工作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报名时间可适当延长。区特殊教育学校要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挥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对于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6-15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按要求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程序办理学籍。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三、实施办法
(一)小学招生
1.入学年龄
2020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招生办法
2020年,我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继续采取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家长通过登陆区内统一新生入学网上信息采集入口,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新生网上信息采集成功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现场确认。报名民办小学,必须通过网上信息采集并到现场确认才能参加电脑派位。对于公办学校学区内没能按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可在现场报名确认时,经学校审核入学材料通过后,在系统中予以补录。
(1)本地适龄儿童入学
本地适龄儿童,是指具有崂山区常住户口,且户籍、居住地都在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年龄的儿童。以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为准。
符合条件完成信息采集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区内公办学校或所选民办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崂山区小学入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崂山区居住证(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崂山区居住证);③在崂山区有稳定的住所,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崂山区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验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有崂山区自有住所产权证;④符合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符合条件完成信息采集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区内公办学校或所选民办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3.新建学校招生
(1)合肥路小学招生
合肥路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招生范围为:海尔路以西、劲松五路以东、辽阳东路以北、滁州路以南区域。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3954230809
(2)涉及学校学区调整
区第二实验小学招收辽阳东路以南、海尔路以西、银川东路以北、劲松七路以东区域适龄儿童。
位于同安路和银川东路之间的鲁信长春小区属浮山小学招生范围,在浮山小学整体改扩建之前作为区第二实验小学和浮山小学的交叉招生区域,居民可选择让孩子到区第二实验小学入学,也可选择到浮山小学入学。
银川东路以南、海尔路以西、苗岭路以北、山东头路以东区域属山东头区片配套学校招生范围,该区域暂划为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自2020年开始,区第二实验小学不再代收海尔路以西、合肥路以南、辽阳东路以北、劲松八路以东区域适龄儿童入学。
另外,浮山小学、西韩小学、中韩小学学区调整见附件1。
4.招生安排
(1)网上信息采集
全区小学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6月1日(星期一)至6月21日(星期日)每天8:00-20:00。届时,家长可登陆http://www.laoshan.gov.cn/n206250/n18209107/n18209159/200527112035314374.html或http://cjxx.laoshanedu.com/qdlszs2020 “崂山区2020年小学新生预报名信息采集系统”,选择学区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新生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入口,为孩子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现场报名确认
小学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7月25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二)共四天。其中,7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为本地适龄儿童现场报名确认时间,7月27日(星期一)至28日(星期二)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报名确认时间。材料审核具体时间段请参照各学校信息采集服务平台生成时间。7月30日(星期四)民办学校公布符合参加派位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按市教育局规定优待录取名单。
(3)招生录取
8月8日(星期六)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区教育体育局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共同监督电脑派位全过程,并由公证处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公布录取结果。
公办学校完成首批报名学生资格审核工作,家长可登录所报学校信息采集服务平台,查询首批录取结果及入学报到要求。
(4)发榜公示
8月9日(星期日),民办学校家长可登陆所报学校信息采集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二次报名
8月10日(星期一)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地适龄儿童和符合崂山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区内公办学校或招生计划未满的民办学校进行二次报名。
(6)统一调配
二次报名学区内公办学校的,若未满招生计划,可直接安置在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优先安置户籍、住所统一在学区内的本地适龄儿童入学);若学区内公办学校招生满额,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直属学校由区教育体育局就近调配入学,街道所属学校由街道教育中心就近调配入学。
8月中旬,各学校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7)毕业生去向
毕业前,各小学要组织开好家长会,提前指导学生填写毕业生去向信息表,让家长明确不同去向学籍情况,防止人籍分离。6月上旬,各小学将参加直升的在籍毕业生花名册报对应初中学校。同时将回户籍地就读或参加市内三区小升初电脑派位,不参加区内初中直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在籍毕业生去向花名册电子稿发送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
(8)毕业证验印
小学毕业考试后,各小学到教育科进行毕业证验印。
(二)初中阶段招生
1.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入学,实行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方式进行。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升初不组织电脑派位录取。各小学要指导学生填写初中入学报名信息,组织好初中入学报名工作(招生服务范围见附件1)。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小学阶段在崂山区就读并取得学籍,可按招生服务范围直接升入对口初中。
若小学阶段未在崂山区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申请到崂山区学校就读,除要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外,还应同时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学籍证明(带全国学籍号)、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及相关素质发展成果资料,在7月31日前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区范围内公办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符合入学条件者填写《崂山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
(3)在崂山区以外就读的崂山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毕业后,可以根据现就读学校所在区域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和实施办法继续升入初中。如需回崂山区就读公办初中,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持户籍房产证明、学籍证明(带全国学籍号)以及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和相关素质发展成果资料,经原毕业学校同意,于7月31日前向学区范围内公办初中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汇总后报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审核。
(4)在崂山区就读的区外户籍小学毕业生,如需回原籍就读初中,家长要及时了解户籍地初中入学政策,并向现就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出具学籍证明,按原籍要求报名。被区外学校录取后,家长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原小学毕业学校确认,复印件留原毕业学校存档,学校将名单汇总后报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备案。
(5)青岛第二实验初中和青岛65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面向崂山区埠东片(范围为辽阳东路以南,银川东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区域)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具体办法见附件3)。
(6)麦岛中学招生。麦岛中学2020年秋季招生。主要招收麦岛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阶段在其他学校就读,户籍、住所统一在麦岛小学招生区域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也可报名麦岛中学。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0532-68652230
(7)麦岛小学应届毕业生,可选择直升到麦岛中学就读。部分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初中入学。
(8)区第二实验小学非埠东片毕业生2020年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入学。
2.其他安排
(1)小学六年级学学生毕业后,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对应小学提供的毕业生花名册逐一核实在籍学生。
(2)毕业证验印。8月中旬,各初中学校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进行毕业证验印。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3)落实毕业生去向。各初中学校要在9月底以前,将毕业生去向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同时将学生被各类学校录取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整理归档留存备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以区为主,分级管理。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街道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负责本街道、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组织实施。各学校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深化宣传引导
各街道教育中心、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就家长关心的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填写缓学申请表(附件4),学校要提前对其父母做好政策宣讲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简章、工作安排、咨询电话、录取信息等。建立建全社会监督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严格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强化监督问责
各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公开举报电话。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本校涉及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区教育体育局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区教育体育局将于2020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及时予以通报。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88996836 8899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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